【新唐人2015年6月12訊】近日英國一位高等法院的女法官表示,由於文化環境的不同,警方和社會服務部門應對新移民寬容一些,比如剛到英國的移民可以打自己的孩子,這番話引發爭議,網上一片聲討聲。
據大紀元電子報6月12日的報導,高等法院法官寶佛蕾審理一起來自印度的新移民毆打妻子和7歲兒子的案件。寶佛蕾在判決中說:「我認為男孩受到的懲罰不足以構成虐待。」
英國2004年通過的《兒童法案》中規定,在英格蘭和威爾斯,家長懲罰兒童時,如果導致兒童出現瘀青、身體腫脹、割傷、擦傷或者抓傷,就會面臨最長5年的牢獄之災。
寶佛蕾的言論立刻引來一片撻伐,一名保守黨議員說:「我們不允許不同的規定用於不同家庭背景的家庭。」英國防止虐待兒童協會發言人說:「兒童無論什麼樣的文化背景,都應該受到保護,不受虐待。」
中國有「棍棒之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等說法,相信孩子一定要嚴格管教。而歐美社會則更注重讓兒童健康且快樂的成長,不允許家長體罰,如果有兒童被虐待的跡象都會報警。情節嚴重的,家長的撫養權將被剝奪,孩子則被政府交給寄養家庭。
(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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