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透露周永康與習王的協議內容

【新唐人2015年06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凱欣綜合報導)中共原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周永康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對於當局通報對周永康判決涉及的罪行和貪腐數額成為外界熱議的焦點。據消息人士透露,周永康與當局有協議,周為保妻兒家人,大包大攬罪行。

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認定周永康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三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周永康首次在庭上露面,滿頭白髮。他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周永康在庭審最後陳述時表示認罪悔罪。

中共官媒報導稱,周永康被庭審的時間是在5月22日,當時,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對周永康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

周永康案的受賄金額、先前外界預期周永康被判死緩甚至死刑。那麼對於周永康案當局為何秘密審判?突然宣判?審理公開度、刑度均不如預期,令外界大跌眼鏡。輿論界紛紛展開透析。

路透社引述消息來源說,周永康在審訊期間很配合。「他態度良好。」

香港的大陸問題專家梁國梁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法院判處周永康刑罰有多方考慮,一是犯罪的輕重,二是認罪態度,三是是否立功,即在認罪過程中揭露其他事實。他猜測,周永康沒有被判死緩,不排除在審訊過程中揭露了其他北京方面不知曉的問題。

香港《蘋果日報》12日引述消息人士透露,周永康為了讓家人獲得輕判,和當局達成協議,大包大攬,把所有罪攬在自己身上。

消息還透露說,法庭審訊期間除通過傳喚證人吳兵出庭作證外,還播放周永康的妻子賈曉燁和其長子周濱的作證視頻,顯示他們自己雖涉案,但已作為周案的污點證人,這就表示這些人士或可獲得當局量刑時酌情。但消息指周家人可能獲輕判,但想免罪「是不可能的」。

綜合周永康被判之前多家媒體的報導,自2013年底周被立案調查後,周已家破人亡;除小兒子周涵不涉案,周妻賈曉燁、大兒子周濱,三弟周元青、弟媳周玲英和姪子周鋒等均成階下囚。二弟周元興則在周永康被捕後一度被拘查,去年4月病死家鄉。周家海外代理人賈曉霞,因21歲兒子賈約翰(John Jia)去年回上海後被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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