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周永康案審判三大項不如預期

【新唐人2015年06月12日訊】涉貪的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11日終被判刑,台媒認為有未如預期般公開審理等三大項不如預期。而受賄金額僅人民幣近1.3億元,與外媒報導的900億元相較,更讓外界跌破眼鏡,似乎給人「雷聲大、雨點小」的觀感。

據台媒中央社11日報導,雖然中共力圖透過查辦周永康案,塑造「肅貪打虎」等形象,但因刑度不如預期、審理公開度不如預期、受賄金額不如預期,讓這場被認為「世紀大審」的審判,似乎給人「雷聲大、雨點小」的觀感。

觀察官方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周永康觸犯的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等三罪中,他與妻子賈曉燁、兒子周濱共受賄人民幣近1.3億元(新台幣約6.5億元),就被判處無期徒刑;濫用職權、洩密罪則各被判7年及4年,三罪並罰被判無期徒刑。

這一刑度,讓外界不免拿來與中共前政治局常委、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刑度相比。薄熙來觸犯的是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等三罪,受賄及貪污各有2179萬元及500萬元,總金額僅略高於周永康的1/5,但三罪併罰後仍被判無期徒刑。

周永康比薄熙來接近5倍的貪腐金額,加上還非法輸送21.36億元利益予人及造成14.86億元的經濟損失,結果也只被判無期徒刑。雖也是重刑,但畢竟難以符合常人認知的比例原則,且與先前預期的死緩甚至死刑相較,明顯不如預期。

周永康在黨內官至政治局常委,且歷任政法委書記及大陸公安部長,權勢及人際網路遠甚於薄熙來。既犯罪受審,公開審理原本是中共宣示「肅貪打虎」、「依法治國」的好機會。

正當各界正猜測全案何時將審理時,周永康被判無期徒刑的消息突然傳來,且已被秘密審理。理由雖是涉及國家機密,但對照薄熙來案相對公開的審理過程,仍令外界不免失望,甚至產生諸如涉及黨內黑暗面、權鬥等諸多聯想。

最出乎各界意料的,則是周永康的涉貪金額。根據判決書,周永康只收受了73.11萬元的財物,妻兒則收受1.29億元,合計不到1.3億元。不但只有薄熙來的5倍不到,且與外媒曾報導,他被沒收的財產達900億元相較,簡直不成比例。

不過,與薄熙來出庭時,態度一貫高調張揚且拒不認罪比起來,曾主掌政法大權、深知公檢法運作的周永康,顯得十分合作,也許是他只獲判無期徒刑的原因之一。

根據判決書,周永康「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悔罪」,絕大部分賄賂由親屬收受且事後才知情,案發後「主動要求親屬退贓且受賄款物全部追繳」;而洩露國家秘密的犯罪情節雖特別嚴重,「但未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

此外,這份判決書也明白提到妻兒賈曉燁、周濱收受賄賂,以及與周灝、周鋒、周元青、吳兵、丁雪峰、溫青山、蔣潔敏、何燕、曹永正等親戚及部屬的利益輸送關係,形同證實不少大陸境內外媒體先前的報導,基本屬實。

報導稱,中共布局了兩年多,周永康這頭大老虎不但被拿下,且被判重刑,用力不可謂不深,意義不可謂不大。只不過,周永康的犯行是否真的只存在於判決書上?且敲鑼打鼓了半天,刑度、審理公開度、受賄金額卻不如預期,這場大戲,恐怕不容易跳脫雷大雨小之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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