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憂公安濫施拘留 律師籲人大取消

【新唐人2015年06月10日訊】經過735位中國律師和維權者連續6天的呼籲,前去黑龍江慶安縣聲援「慶安槍擊案」而被當局非法拘留的7名律師,已經在6月7號凌晨全部重獲自由。事件再次引發中國律師感嘆執業環境越來越差。鑒於警方隨意拘留公民和律師,近期有律師發起聯署,向全國人大建議,取消公安機關的拘留決定權。

王全章律師在6月初起草的「立即取消公安機關拘留決定權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公民立法建議書」,得到了李春富、葛文秀、黎雄兵、王勝生、張贊寧等律師的聯署。微博帳號「人權捍衛者2015」6月4號也在微博上發表了這份「建議書」,並希望徵集百萬簽名,挑戰拘留制度。

這份「建議書」認為,現行的拘留制度違反憲法。

聯署人、東南大學法學教授張贊寧:「我們中國的《憲法》明確規定:限制人身自由必須由法院判決、或者檢察機關決定、由公安局執行。公安局只是一個執行機構,它沒有決定權,這是《憲法》規定。那麼公安局它這個部門法律規定,它可以直接決定給人一個行政或者刑事拘留,這就明顯違反了中國法律和《憲法》的規定,所以取消它的權力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建議書」還認為,現行的拘留制度缺乏正當程序,使得警察更加任意和普遍的拘留公民,而幾乎不會遭到濫用權力的指控。

重慶者羽律師事務所律師游飛翥:「只由一個部門來決定,並且沒有經過辯解、審理程序,這是非常具有,程序上來講它是具有隨意性的。」

另外,「建議書」舉例指出,拘留制度還違反了國際法通行的「禁止雙重危險」的原則,任何公民也不能因同一個行為遭受兩次以上的處罰,但中國公民卻在「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之間被任意轉換,例如廣東律師王全平,就曾經因為拒絕在「治安拘留決定書」上簽字,而被轉為「刑事拘留」。

這份「建議書」與慶安槍擊案有關。黑龍江慶安縣訪民徐純合今年5月2號在慶安火車站,被值班警察李樂斌開槍打死,引發民間強烈不滿。當局至今沒有公布完整的現場監控錄像,只有央視在事發後十幾天播出一份經過剪輯的視頻,並聲稱,肇事警察的上級單位——哈爾濱鐵路公安局的調查結果是「警察開槍屬正當履行職務」。

之後不斷有各地公民前往慶安,呼籲公開槍擊案真相,但很多公民被抓捕和拘留。警方還進一步拘留了7名趕來提供法律幫助的律師。

重慶的游飛翥律師是被拘留的律師之一,5月29號警方在傳喚他和馬衛律師後,讓他們在「行政拘留決定書」上簽字,之後在審問期間,他遭受到警方的語言和行為暴力。

游飛翥:「整個審問我應該是四、五個小時,後來用刑,一個多小時邊問邊威脅,邊罵我,辱罵、咒罵,邊打我,把我弄在審訊椅上。」

游飛翥律師也要求在「建議書」上署名。他指出,警方濫用拘留權侵害律師合法權力已經不是第一次,情況非常惡劣。

游飛翥:「這不是第一次,去年『建三江』就有好些律師被拘留並且遭到了酷刑。都被打殘廢了麼,打斷肋骨。這次的惡劣是基於律師去會見被拘留,然後又有律師來會見被拘留的律師,又被拘留,並且繼續會見的律師,又被他們揚言『來一個抓一個,來兩個抓一雙』。」

「建議書」表示,因慶安槍擊案而前往慶安的十幾名公民,和游飛翥、馬衛等律師先後被治安拘留,又一次明證中國拘留制度異化和被濫用,中國人權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改革拘留制度刻不容緩。

採訪/編輯/尚燕 後製/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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