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教授張讚寧:江澤民有罪就該控告他

【新唐人2015年06月03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採訪報導)連日來,大陸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的案例不斷增多,同時也引來大陸各界民眾的關注。本台記者採訪了知名南京律師、東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他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江澤民是(中共)國家主席也好,在野也好,都是平等的,都享受平等的政治權力和法律待遇。所以從法律角度來講,如果江澤民犯罪了,起訴他是天經地義,是完全應當的,法院也應當受理。

記者:近日,大陸相繼出現法輪功學員向中共最高法院或檢察院等機關遞交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的案例,您能從法律的角度談一下,目前大陸民眾的「訴江行動」的正當性和必要性嗎?

張讚寧:從法律的角度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江澤民是(中共)國家主席也好,在野也好,都是平等的,都享受平等的政治權力和法律待遇,所以我從法律角度來講,如果江澤民犯罪了,起訴他是天經地義,是完全應當的,法院也應當受理。

據我所知,過去我曾經也有案件涉及到江澤民,把江澤民列入起訴單裡,但是法院一直到現在,已經7、8年過去了,都沒有受理。

現在(中共)中央正在提倡「依法治國」。我想,既然是「依法治國」,那麼就要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情形,這是一個最基本的法律原則。如果符合起訴條件,那麼就應當立案,這個不立案是沒有道理。所以我想從法律角度來講,無論從公正也好,法律角度也好,這個起訴江澤民,是正當的,很正當。

記者:今年4月份的時候,您曾經為江蘇法輪功學員陸秀軍作無罪辯護時,您當庭指出江澤民有罪,您為甚麼說他有罪呢?

張讚寧:因為起訴法輪功學員的罪名是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但是我發現的政治理論是,法律應當是具體的明確的,應當明確指出我的當事人,具體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其中破壞了哪一條,哪一款的實施。但是公訴人沒有指出來,還堅持這個說法。

我發現,這個「破壞法律實施」的剛好是江澤民,所以我在法庭上就指出了這一點。江澤民在回答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採訪的時候,就公開講法輪功是X教組織。作為一個國家主席,你是沒有這個權力定誰是邪教組織的,只有全國人大有權力。那麼他這個講法,明顯的破壞了《憲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也就是信仰自由的規定。所以他才是真正破壞法律實施,所以我在法庭上就指出了這一點。

記者:在中國的歷史上,中共建政以來,您知道有中共高層的被控告犯有「反人類罪」嗎?

張讚寧:高層被起訴這個還是第一次,中國的民眾明確指名道姓控告江澤民犯罪,我想,這在中國法治史上,還是第一次,過去毛澤東雖然也有很多事情,但是沒有人起訴他。現在有人起訴江澤民了,沒有人害怕因為起訴江澤民而受到打擊報復。其實就是會受到打擊報復,當事人也在所不辭,無所畏懼,就是要求一個公正的處理。

記者:您覺得目前大陸掀起的起訴江澤民的大潮,對中國的法律界會有一個甚麼樣的影響?

張讚寧:我想這是一個很好的啟蒙運動,也就是法律期,現在中國民眾想看看是不是真的沒有特權,我出一個題目給你做,看你是真立案還是不立案,你不是說要「依法治國」嗎?我看你是真的「依法治國」還是假的。出一個題目給當局、中國的法律界、法院、檢查院看看,這是很好的情形。

記者:4月15日,中共最高法院聲稱「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要保證當事人的訴權。您覺得,在這個大背景下,現在出現了訴江高潮,他們會兌現嗎?

張讚寧:起訴江澤民,是對「有案必立」的一種考驗,也就是我剛才說了,這也是一個題目,給他們做,給司法部門做,你不是說「有案必立」嗎,現在我起訴,看你真的「依法治國」,還是假的「依法治國」,不管江澤民有罪沒罪拿到法庭上來辯,你也是中國的一個公民。不管你江澤民是誰也好,犯了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究竟你有沒有罪,江澤民也可以為自己辯護,你可以到法庭上辯護。

張讚寧:當然現在國內很多人起訴江澤民,現在還沒有看到正式立案的一宗案例,當然有人已經收到司法部門的回執,就是我已經收到你的起訴狀,收到你的控告狀了,這也是一種好的表現。所以我的見解就是,還不能對司法部門的期望過高。

記者:剛才聽您講的,您對這個事情也一直在關注,您的同行律師界,是怎麼看待起訴江澤民的大潮?

張讚寧:我跟我的同行都認為起訴江澤民,是非常很令人鼓舞的情況,說明中國的老百姓法律意識在提高,法律方面在逐步地加強,這是一種好現象,我們應當支持,支持這種情況,支持這種做法,支持老百姓的維權行動。

記者:有關訴江大潮,您還有甚麼要說呢?

張讚寧:我現在要說的是,做為一個律師,應當以辦政治案件、人權案件為榮,中外的律師都是這樣的,這是律師的一種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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