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朱軍強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新唐人2015年06月01日訊】(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保定蠡縣四十五歲的個體經營者朱軍強先生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近日,朱軍強向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狀,狀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朱軍強郵寄控告狀的郵件收據(明慧網)

朱軍強在訴狀中指控江澤民集團:十六年來對我非法抄家二次、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勞教一次二年,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一次,刑訊逼供一次,七次被迫流離失所,多次被入戶騷擾、扣押身份證,住宅、手機和電話長期被監控。給我造成右臂致殘、造成經濟極大損失。

朱軍強在訴狀中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因此,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附:朱軍強遭受迫害事實:

我於一九九八年夏開始修煉法輪功,自修煉法輪功後,為人心地善良,心胸豁達,身體健康,家庭和睦。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在江澤民的授意和指揮下,各地官員迫於壓力對我實行如下迫害:

一、非法抄家、掠奪個人財產被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蠡縣防範辦主任張耀賢、田利輝提前擬好名單伙同蠡縣公安局召集所有警力,晚上八點左右統一行動,綁架朱軍強、朱麗花、趙麗梅、齊芳偉、谷香瑞、趙豔梅、田俊芳、趙曉昌、劉民、朱彥龍、榮珍、閆小格、張紅霞、劉玉環。把我們非法關押在蠡縣看守所,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把朱麗華、趙麗梅、齊芳偉、谷香瑞、田俊芳、榮珍送河北女子勞教所;把我和朱彥龍送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

這些法輪功學員都是老實本份、心地善良的人,他們做事先考慮別人,從不傷害任何人。他們都在兢兢業業的上班,本本分分的做生意,沒有任何違法亂紀的行為,只是因為張躍賢自己列了一個名單,指使公安局照單抓人、非法抄家,抄家時不出示任何證件,更沒有抄家清單。惡警們隨意掠奪個人財產,非法綁架。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沒有任何證據,把這些人無辜的送進勞教所遭受迫害。

帶頭綁架我的是公安局副局長王瑞欣,參與的是大案中隊隊長劉海艦和百尺派出所,他們用大板斧把我家防盜門劈開,進門後用毒瓦斯噴在我和我妻子臉上,令我們幾乎窒息的喘不上氣來、眼淚嘩嘩的流,眼睛刺痛的睜不開。強行把我綁架到公安局,還瘋狂掠奪其個人財產:現金和存摺十幾萬元,保險櫃一台(開保險櫃時不經過家人見證就私自撬開保險櫃掠奪現金和存摺大約十幾萬元,沒收了我個人收藏的紙幣、布票、糧票、郵票,凍結了存摺)電腦主機、DVD、MP3,打印機一台,法輪大法書籍一百二十三本。家人到處托關係找人索要被掠奪的財物,郭建民、王瑞欣、王軍昌、劉海艦互相推諉百般刁難並索要錢財煙酒等物品。

蠡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王軍昌偽造證據(抄走電腦主機時由於硬盤壞了,返廠維修,根本沒有存儲數據的硬盤,沒有硬盤卻說電腦中存有法輪功資料,一百九十八張光盤王瑞欣在公安局當我面檢驗全部是開天闢地學電腦的教程盤和空白盤,卻偽造稱法輪功光盤),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把我綁架到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到高陽勞教所分到三大隊二中隊就被指派專人包夾,包夾人可以任意打罵大法弟子,人身自由更加倍限制,不能和其他大法弟子攀談,不許煉功。不寫五書(污衊造謠法輪功的文章)不許家屬接見,與家屬來往信件必須拆開審核,通話時被監聽,絕食後被允許接見家屬,接見時隔著玻璃通話被監聽隨時通話被打斷、制止。

我被多次強行灌食,雪天出工時,路滑右臂被摔傷,保外就醫。


朱軍強保外就醫證明(明慧網)

高陽勞教所的生活很惡劣。每天給勞教人員吃的都是水煮白蘿蔔、水煮土豆。沒有炒菜,常年如此。高陽勞教所對外宣稱這裏被勞教人員吃的天天有肉、週週有魚和蛋。其實每週一人只發一個煮雞蛋,週末讓吃一頓鹽水煮鱍魚,魚不去頭、不掏肚,又腥又苦又鹹,吃後一天肚子裏返腥味。被勞教人員每天還要長時間奴役勞動,加工毛毯、毛巾、疊飛機上嘔吐用的塑料袋、包裝盒、插塑料花、搓禮花彈筒。工作量非常大,幹慢就要被隊長打、電棍電。完不成任務晚上加班。加工毛巾車間,灰塵很大又沒口罩,很多被吸入人體。勞教所其實就是個黑工廠,勞教人員就是失去自由的廉價勞動力。勞教所就是為了賺錢。被勞教人員沒有假期,長期超負荷奴役勞動,每人每月才給十幾元錢,最多的才二、三十元,連買生活用品都不夠。

高陽勞教所衛生極差,有個太陽能洗澡堂,每年過年時才讓被勞教人員洗一次澡。很多人半年都洗不了一次澡,每天又超強度奴役勞動,出很多的汗,身上又髒又臭。被勞教人員的被子有兩套條,一條是造型被,一條是睡覺蓋的。睡覺蓋的被子是很多人輪流用的,常年不曬,又髒又臭,有的還發霉。每天晚上九點睡覺前抱來,早上起床後放入被褥室。造型被要疊的像豆腐塊,褥單要保持雪白,還要保持三橫兩豎的折,每天睡覺前小心翼翼的放好,早上再擺上。一天不能在床上坐。每天檢查,不合格的要扣分、加期。

高陽勞教所的獄警素質很低。每天強迫被勞教人員報數三十多次。被勞教人員吃飯還要唱歌功頌黨的歌曲。獄警稍不如意,輕則污言穢語,破口大罵;再就是搧耳光、用腳踹、電棍電。隊長們常用的一句話:你要知道你是甚麼人,這是甚麼地方。在勞教所裏,不僅沒有人的自由,也沒有人格,更別提人最基本的尊嚴了。

二、非法抄家,被逼摔傷,身心遭到巨大摧殘。

二零零一年四月底蠡吾鎮副書記張新影帶領十幾人砸我家防盜門,我拒絕開門。他們就打電話找來我的岳父和丈人姑父,花言巧語撒謊說找我的父母,看在不在我家,不抓人。騙開門後,張新影打電話叫來城關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還要綁架我,情急威逼之下,我從三樓跳出,造成右臂、肘、腕、胯骨多處骨折。張新影、城關派出所等人一見把人逼出事了,彙報縣委副書記陳永華,他們互相推卸責任,全部逃之夭夭。家裏被洗劫一空,再加上昂貴的醫療費,更是雪上加霜。我的家人四處借錢,湊足兩萬元住進保定二五二醫院進行治療。

就是這樣縣六一零還指使水泵廠廠長司小馬到二五二醫院監視預謀綁架我的父親朱小佔。我二嫂韓翠紅只因對蠡吾鎮的人說了句:你們老找我公公婆婆幹嘛?他們煉功做好人有甚麼錯?蠡吾鎮的人土匪一般一擁而上,把她和懷抱的還不會走路的孩子一起綁架到蠡吾鎮,非法關押十多天,勒索一千五百元錢。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二哥朱軍民又被陳貴星連人帶車扣押,並送往保定勞教所勞教二年。母親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敢回,父親朱小佔被綁架到八里莊洗腦班。麥子熟了無人收割,父親朱小佔頭髮一下成了雪白,人蒼老了許多。當時對我的迫害帶來的壓力幾乎到了生命承受的極限。

三、進京證實大法好,被非法關押,酷刑折磨,勒索錢財。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在天安門廣場向世人喊「法輪大法好」,被警察毆打,眼鏡被打飛,被強行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後又轉送到北京懷柔看守所。一到懷柔看守所十幾個警察把我拉到一間房內,踹倒在地,拳打腳踢就是一陣毒打。然後拖到院牆下和很多法輪功學員無論男女老少排成一排,強制體罰「開飛機」──撅起臀部,後腦勺頂著牆,手背起來貼到牆上,這種姿勢是對人的折磨,一會就全身疼痛,非常痛苦。警察手拿電棍在後面監督,稍有姿勢不正,堅持不住的就是一頓毒打。

當時是嚴冬,下了很大的雪,天氣非常的冷,滴水成冰。所有法輪功學員無論男女扒的只剩內衣在院內凍著。身上帶的現金、個人物品全部被沒收;腰帶、鞋帶、帽子被扔掉;衣服上的紐扣、拉鏈被剪下。有奸詐的警察勒索法輪功學員的衣物:「你們不是修真善忍嗎!看我們當警察的這麼窮,把你們的名牌衣服、物品給我們吧!」如果拒絕,他們就破口大罵。然後強制每人照相,錄指紋,掌紋。有的法輪功學員不停的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就用膠帶把她的嘴封住。折騰到夜晚把法輪功學員分散到不同的號房,惡警又指使犯人來折磨法輪功學員。

我一人被分到一個號房。一進去,犯人就強迫給我澆四十盆冷水,是一盆一盆的慢慢淋在身上,犯人們獰笑著圍觀,警察在監控中欣賞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經過。然後我被強迫在地上蹲了一夜,沒有被褥,天又那麼冷,那時一分一秒都很難熬。在那大小便都得定時,過後你得憋著。每天早上打開號房後面的鐵門在十幾平方米的小院內一個號的人放風,四面是高高的圍牆,上面蓋著冰冷的鐵網,透著一小片藍天,人像坐在井底一樣;一個號十幾人全部圍著轉圈,就像失去自由關在籠子裏的動物。

第二天上午許多法輪功學員站在走廊裏,還不時被提審,被酷刑折磨逼問姓名、住址。在電影,小說中描寫的老虎凳、電椅在那裏卻真實的存在,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用刑後,渾身是血。汗水、淚水、血水浸透了厚厚的棉衣,人已暈死,被拽著腳鐐拖走,地上留著一條鮮紅的血印。那對每個人造成的心理壓力,恐懼無以言表。隨時都面臨酷刑、折磨與死亡。

幾天後,我被商業局人員接回蠡縣,非法關押在食品公司限制人身自由,由人看管不讓回家,逼寫保證書,悔過書。我說我按「真、善、忍」做好人,堂堂正正,坦坦蕩蕩,沒甚麼可悔過的;更不會撒謊誣陷大法。商業局局長彭力州說不寫是吧!於是打電話叫來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陳貴星,把我非法關押在蠡縣看守所。蠡縣六一零辦公室張春亮、牛海峰、李淑娟等伙同看守所勒索我家人財物一萬多元,才把我放回家。

四、入戶騷擾搶劫,長期監聽監控。

二零一二年十月底,蠡縣商務局局長張祝軍派職工張會明在我的文體店裏看著我,並向我索要身份證。十一月二日,在防範辦張耀賢操控下蠡縣城關派出所副所長雷明維一群人去我文體店裏預謀綁架。隨後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又到我的文體店裏騷擾,他們看喜歡甚麼就隨便拿,先給自家的孩子拿光盤和書,然後又拿大人看的書,到處亂翻,有目的地查看網線。見我不在,城關派出所副所長雷明維一群人又去我父親家。並非法抄家,搶劫錢財,搶走兩台打印機。然後,他們又去我二哥朱軍民家騷擾。晚上,惡警們又去我家騷擾。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發起全國鎮壓法輪功到二零一二年期間。住宅、手機和電話長期被公安局和防範辦監控。每逢四月二十五日、五月十三日、七月二十日、十月一日,元旦、過年、中共兩會,奧運,單位,六一零,政保科,派出所,就上門騷擾。為了再免受迫害,我幾年來被迫七次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每天只能用饅頭、鹹菜充飢,晚上借宿破舊民房。真是食不果腹,房不蔽寒。

這場本不該有的浩劫,給我家庭帶來的痛苦、造成的損失不是簡簡單單幾句話就能描述的。經濟的巨大損失、身體的痛苦承受、親人的相互擔心、思想承受著巨大恐懼。整個世間被恐怖所籠罩,全國到處造謠誣陷抓捕法輪功學員,身在何處都沒有絲毫的安全感。

在此希望所有正義人士匡扶正義,還世間於公道,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繩之於法。

此致最高人民檢察院

控告人:朱軍強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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