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5月28日訊】(新唐人記者唐明綜合報導)網名為屠夫的大陸維權人士吳淦,5月20日被江西警方行政拘留, 5月27日吳淦被福建警方刑事拘留,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誹謗罪」。
《新華社》報導引述福建公安機關消息,吳淦5月20日因擾亂單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被江西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現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誹謗罪,27日又被福建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此前,吳淦被當局指控「侮辱他人」,遭到江西南昌警方行政拘留10日。
黑龍江「慶安槍擊案」發生後,吳淦最先收集到第一手資料並向外界公布。5月19日上午吳淦在江西高院門口針對江西高院院長,塑造「賣身籌錢,準備行賄」的行為藝術,以此抗議高院拖延3年不讓律師閱卷,當時被多名警察強行抓捕,帶到與江西高院一牆之隔的東湖區大院派出所,隨後被行政拘留10天。
吳淦的代理律師葛文秀認為,吳淦只不過是在行使公民的監督權利,即便行使的有什麼不當,也夠不上拘留,更不應該被央視傾向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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