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玉喜:115名國企高管落馬揭示什麼?

2014年至今,通過中紀委網站公布的落馬國企高管至少有115名。這115名「落馬」國企高管分布為能源領域24人,機械與製造領域14人,建設投資領域13人,電信領域11人,交通運輸領域6人,金融領域4人,傳媒、冶金、出版等10多領域43人(2015年5月17日京華時報)。

從這些落馬國企高管分布情況看:24名能源企業「落馬」高管中,電力企業8人、石油天然氣企業7人、煤炭企業7人。顯然,石油、電力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型企業最易滋生碩鼠,是國企腐敗重災區。人們由此可以發現,越是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型企業,越容易產生腐敗。越是事關國計民生國企,越是掌握稀缺資源的壟斷企業,越容易成為權力尋租和以權謀私的重災區。

從這些落馬國企高管職務看:僅「老虎級」國企高管就有蔣潔敏、王帥廷、宋林、孫兆學、徐建一、廖永遠、王天普等7人「落馬」。115名「落馬」國企高管中,董事長、總經理等企業一把手有65人,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等副職國企高管39人。總經濟師、總會計師、運行總監等關鍵崗位負責人有11人。顯然,董事長、總經理等一把手毫無意外地成為國企腐敗分子中的絕「大多數」。國企高管嚴重腐敗主要集中在一把手、企業副職身上。此外,身居要職或「肥缺」關鍵崗位負責人,也是腐敗高危人群。這一切揭示什麼呢?關鍵崗位負責人等掌握著企業資源、資產、資金管理處置權,容易成為社會爭相「圍獵」對象。國企高管權力越大越腐敗;越是關鍵崗位負責人越腐敗;越是「實權派」越貪腐!

從這些落馬國企高管案情看:從115名已公布案情落馬高管中,主要涉及受賄、貪污、挪用公款、經商辦企業等事項。顯然,受賄、貪污是落馬腐敗高管主要犯罪手段。顯然,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是重要受賄渠道,也是最容易滋生腐敗領域。大額資金運作自然是最容易發生貪污的時候。關鍵崗位人員利用職權與承包商、供應商內外勾結,搞權錢、權色交易現象更是嚴重!物資採購、銷售等環節更是暗箱操作問題多。

十八大以來,至少有115名國企高管落馬;映射出國企腐敗的嚴重性;映射出國企高管層的整體塌陷!這一切揭示國企管理層的監督失效;這一切折射國企管理層權力任性無疆界!這一切折射國企管理層集體領導之是「幌子」;這一切也國企大量業務運行掌握在極少數人手中;國企員工對國企大量業務運行毫無所知!顯然,這種現象到了亟須改變的時候了!顯然,相關制度必須跟進,相關規則必須落地!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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