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聽眾朋友好!歡迎您收聽《橫河評論》,我是楊光。
橫河:我是橫河,大家好!
主持人:最近幾天,一樁二十年前的舊案又重新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這個案子就是河北青年聶樹斌在被指控強姦殺人執行死刑後,人們發現執行死刑時的照片和官方公布的死刑時間季節對不上。那麼這個案子為什麼會這麼曲折呢?我們請橫河先生來點評一下。
橫河先生,聶樹斌這個案子它從案子判完之後,一直到真凶出現,一直到現在又有新的證據出來,看這個一波三折甚至四折還不止。您能不能先簡單的介紹一下這個過程?
橫河:這個過程確實是很複雜的,最早的時候是在1994年的時候,就在石家莊郊區發生了一起強姦殺人案,後來當時辦案的石家莊公安局的橋西分局就認定當時20歲的青年聶樹斌是嫌犯。
過了一年,就是到了1995年的3月和4月份的時候,河北省石家莊的中級法院一審然後到河北省的高級法院終審判聶樹斌死刑,據說是在4月27日執行了死刑,但是在執行死刑的時候,他家人到那時候都從來沒有接到過死刑判決書,也沒有接到執行的通知,是4月28日他父親去看望他的時候,才被告知已經執行了死刑。
這個案子本身就很多的疑點,這裡我們就不一一列舉,我們要說的是後來的這個所謂的「折」,就是幾折的這個「折」。到了2005年1月份也就是10年以後,就是他判死刑10年以後,當時有一個涉及了多起姦殺命案的罪犯叫王書金被捕了,他被捕以後交代了一系列的案子,其中就有一個命案就是當時聶樹斌案的受害者。
這個是沒有人逼他的,他自己說出來的,但是顯然當時辦案的人員和法庭都故意掩蓋了這件事情,甚至在起訴的時候沒有用這個罪名。所以王書金被判處死刑以後,他不服上訴,上訴的理由就是那起殺人案沒有做為他的罪行來起訴他。
主持人:這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橫河:對!非常奇怪的一件事情。後來到了2007年和2013年由邯鄲中級法院和河北省高級法院分別兩次裁決,就說聶樹斌案不是王書金做的,這個事情也很少的,就犯罪分子自己堅持是他做的,然後各級法庭堅決說不是他做的,這個事情後來就鬧得非常大而且民意也沸騰。
到了2014年12月的時候,最高法院就指定由山東省高級法院來複查聶樹斌的強姦殺人案,所以這個案子仍然在審理中。你看從河北省把它轉到山東省也就是異地複審了,這個事情也很少見的,是最高法院指定的,也就是說至少能夠肯定就是這個案子在河北省是永遠審不出個名堂了。如果能夠審出名堂或者說河北省高院的判決能夠被大家認可的話,那麼最高法院也不用讓山東高級法院去複審這個案子。
主持人:這個案子對大多數民眾來說,它肯定是冤案,但是中國有很多的冤案,這個案子您覺得它最主要跟其它案子的不一樣的特點是什麼?
橫河:我認為主要有兩個特點,第一個特點就是真凶的出現,當真凶出現以後,河北省的各級法庭是堅決拒絕真凶的這個認罪,這個拒絕不是一般的說拒絕,他們甚至派了工作組去做王書金的工作。
而據王書金自己說是工作組打他,他被打得受不了了才承認案子不是他做的。一般的酷刑是逼這個嫌犯認罪,嫌犯說:「不是我做的!」人家就拼命打他,一定要他說是他做的,打到最後了受不了就什麼都認了,「就是我做的!就是我做的!」
主持人:對!一般是這種情況。
橫河:它是反過來的,河北法庭和工作組它是用酷刑去逼這個嫌犯「不認罪」,這個在中國的冤案當中不能說沒有,但是非常少見。
第二個問題就是我們要講的重點,就是器官問題。最早的時候有網友暱名發帖在網上,說什麼呢?說石家莊的法院最早在判聶樹斌案子的時候已經發現了疑點,當時最高法院是有一個通知的,叫「疑罪從輕」。該判死刑的,如果這個案子有疑點的話,判死緩,這樣以後這個案子還有翻過來的可能性。
但是當時據說是外交部某個高官姓章,章某要換腎,所以臨時決定改判死刑,立即執行的。這個曝光以後就很多網友開始搜索,搜索了以後就發現曾經任職外交部的一個章某,這個大家都知道,正好在1995年的時候腎病加重了,接到病危通知書了。而後來她自己的回憶錄就說她多活了12年,實際上是移植了腎臟。以後章某的女兒,都是名人,她女兒其實也是名人,在輿論的壓力下她就強調說,她母親換腎是在1996年,不是在1995年;而聶樹斌是95年處決的,以這個來說明她母親得到的腎臟不是聶樹斌的。
然而最近這個事情為什麼突然熱起來?就剛才妳講的,行刑的照片曝光了,就是異地審理以後,律師能夠去查這個案件了,以前這個案件不讓人查。查到案件發現,行刑的照片,聶樹斌是在雪地裡面被處決的。而1995年的4月27日這一天,河北省的氣溫很高,而且沒有積雪。所以從現場積雪來看的話,人們分析可能拖到了1996年年初才執行的,也就是說很可能是為了適應這個手術的需要而改變了執行的時間,但是通知家屬的還是按照4月份。所以這裡就牽涉到另外一個可能性了,就這個案子很可能是「按需殺人」的案子。
主持人:那如果說「按需殺人」,這就不像一般的冤假錯案那麼簡單了。因為一般的他有可能是法律人員的水平不夠,或者他立功心切;那麼「按需殺人」就應該是更嚴重的一個罪行了。在聶樹斌這個案子上,除了時間有可能是合上之外,有沒有其它的證據呢?
橫河:這個案子,鐵證目前還沒有。因為即使是律師可以去查證了,他可以發現很多疑點,但是鐵證的話仍然需要當事人自己承認。因為當他們造這個案卷造出來以後,就是已經改變了原來的事實了,所以只能找疑點了。所以這個是鐵證沒有,但是疑點太多。
什麼叫「按需殺人」呢?「按需殺人」實際上兩種表現,一種表現就是輕罪或者無罪重判死刑,這是「按需殺人」最嚴重的一種。另外一種,其實嚴格地說也是「按需殺人」。就是什麼呢?改變執行時間。按照最高法院的通知,是死刑判決令下來的7天之內必須執行。按照現在網友的懷疑就是說,聶樹斌很可能拖了大半年才執行的,那麼這個就是屬於「按需殺人」了。
聶樹斌的案子兩個可能性都有,那我們就來談談疑點。第一個疑點就是死刑判決,家屬沒有收到判決書。後來家屬不是要求上訴、重新審理嗎?雖然人已經處死了要給個說法嘛。河北高院不接受家屬的申訴,它拒絕的理由就是說沒有死刑判決書。因為死刑判決書是你法庭沒有發給人家,這個人死了是個事實,而且被處決了是個事實,居然以家屬沒有判決書作為藉口,變成了一個不立案的藉口了。所以這事一個很大的疑點,就是河北高院為什麼當初不發判決書?後來又以沒有判決書做藉口拒絕從新審理這個案子?那就說明這個案子裡頭有太大的貓膩。
第二個疑點就是,聶樹斌這個案子申訴的代理律師他透露,他在這個案件當中發現了一份聶樹斌親筆寫的刑事上訴書,這個上訴書的落款日期是1995年5月13日,也就是說是在聶樹斌被處決以後的16天,這個又是一個疑點,也就是說他被執行死刑以後還活著!
第三點就是行刑的照片了,行刑的照片和聶樹斌親筆寫的日期對不上的上訴書是吻合的。也就是說執行的時間很可能是按需改變了。
第四個疑點就是如果行刑時間是1996年的話,和章某換腎的時間就對上了。雖然沒有說章某什麼時候做的,但是都是在同一年,1996年,也就是說年份不差了。儘管就這一點我認為並不那麼重要,因為究竟誰是器官受體這一點並不是那麼重要,反正他的器官是給了一個人,而且是給了一個重要人物。
最後一個疑點就是河北的各級法庭都去拼命地維持原判,而且不惜動用酷行對待堅持說他殺了人的真凶,要他改變他的說法,說他自己沒有殺這個人。
主持人:您覺得它河北各級司法系統一開始想方設法在抵賴掩蓋,雖然是重大的疑點,它後面的原因究竟是什麼?您剛才也說了,它肯定有很多貓膩在裡頭,有可能的貓膩是什麼呢?
橫河:由冤假錯案形成了一個利益鏈,就是利益的紐帶。在這個案子當中,既然說法庭當時已經發現有疑問了,法庭就退回去要公安重審對不對?所以公安提交這個案子的時候就有貓膩。因為如果聶樹斌不是真凶的話,那麼所有的證據都會對不上。所以為了證據能夠對上,按照公安的要求去做出供詞來的話,那肯定是用了酷刑。公安說是用了7天7夜,這個7天7夜是聶樹斌已經抓住以後的7天7夜,也就是說就是要審得要他承認。那麼7天7夜發生了什麼?現在沒有人知道。但我相信100%是發生了酷刑屈打成招。
你想想看,連掩蓋都要對真凶屈打成招,那麼當時為了破案,屈打成招的動機要更強烈。檢察院接過這個案子以後,肯定能看到這麼多的破綻,檢察院看到破綻照樣起訴了。法庭看到有問題了,原來準備判死緩的,結果判成死刑,受到什麼樣的壓力?
這一連串的所有參加案子的他都明顯是犯了錯、或者是犯了罪。因為你把一個活人、一個沒有罪行的人給殺了,這當然是有罪的。這就形成了一個犯罪集團的利益鏈,就為了保護它們的利益、維護它們現在的權力,就很多人通過這個案子可能就得到利益了,為了這個利益、為了他們不被去清算、或者不被去追究罪行的話,他們會想辦法掩蓋。
掩蓋的過程中當然牽涉到在河北省,我們今天就不講全國啦,製造同樣冤假錯案的不只他們這批人,就這批人製造了很多冤案,不可能只製造聶樹斌一個案子,肯定製造了很多冤案。牽涉到河北省的整個司法系統製造過無數類似的冤案,所以這就是司法系統的利益所在了。從這個案子我們可以看到反映的是中共整個司法系統程序不合法,它是一個常規操作,合法是不正常的。
另外一個就是器官利益鏈,這個貓膩在這裡。聶樹斌案如果跟器官有關的話,如果當案情大白了以後,曝光出來的就不僅僅是聶樹斌了,而是無數的死囚。就是說判死刑的合法性,判死刑有多少是根據法律來判的,還是根據器官要求來判的?另外一個就是,死刑犯的口供的來源是什麼?再一個就是,死囚器官究竟是從哪些人身上得來的?這些人是不是真正的死囚?這一系列的問題,如果說聶樹斌的案子能夠徹底的把底都揭出來的話,會曝光很多很多東西,這個不僅是貓膩了,中國司法系統最黑暗的一幕就會揭發出來。
以聶樹斌案為例的話,既然家屬連死刑判決書都沒有收到,當然就不存在說家屬同意捐獻器官了。而聶樹斌本人他知道自己是冤案,也就不存在說他自己捐器官的問題了。你說一個殺人犯他為了什麼良心的譴責去捐器官,你還可以說說;他知道自己冤案,他為什麼把器官捐出去?所以整個摘取就是非法的。
那就牽涉到是誰批准摘的?根據的是哪一條法律?是誰去摘的?或者準確地說,不是誰批准的,誰批准就是說這個人死刑了,就是用他的器官來批准一下。這個事可能要反過來提,就是誰提出來要器官的?因為很可能這個程序是反過來的,不是說這個人叛了死刑去弄他器官,而是說要器官才判死刑。所以很可能是這樣的,抓了人在判決之前,驗血和驗組織配型吻合了,配型配上了,所以才決定判處死刑的。
這一套程序在中共司法系統當中是怎麼運作的?誰是中心?法院是中心?還是公安是中心?還是政法委是中心?因為講是講潛規則,潛規則也是規則。就是說它這個行業內是大家都遵守的,那麼是怎麼樣的規則?最關鍵的是這個是在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之前發生的事情,也就是說這一套程序曝光出來以後人們就可以看到,後來怎麼會演變成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所以這個我認為是這個案子重要的一個要點。
主持人:對,聶樹斌這個案子是發生在1996年,我們以前討論過好幾次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那個大概是2000年左右發生的。如果聶樹斌案子確實像您剛才分析的那樣的話,就是說在1999年、2000年之前,中共就已經開始「按需殺人」了。
橫河:應該是這樣的。這有幾個因素,一個就是這種罪惡它不會是一天之內發生的,它要有一些條件,這些條件是什麼呢?第一個就是醫務界的觀念,作為醫生應該是救人的,不是去殺人的,他跟屠夫不一樣。專業屠夫的話,他還有心理障礙呢,他還把頭套起來不讓人家看見的。所以要把一個應該是救人的醫生,在一天之內變成取活人器官的惡魔,這個可能性不大的。所以它一定有一個轉變的過程,這個轉變的過程可以說在1999年以前可能已經發生了。
當然可以通過中共的各種政治運動呀、揭發呀、批判呀,對階級敵人的仇恨,這些一系列都是一個墊底,但是具體到活摘器官的話,它應該有一些準備,使得至少形成了在醫生當中變成了一個共識,就是這個事情雖然是罪行,但是行業內大家都可以犯的,就是這麼一種轉變,可能在1999年以前已經形成了。
第二個就是操作過程,就是為器官判死刑的話,它很難在一個法治社會裡面突然出現的。也就是說在這之前應該有大量的、常規的冤假錯案作為基礎,等到法院判冤假錯案已經成為一個習慣成自然的時候,那麼為器官去判人死刑,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了。它是一步一步達到這一步的,人家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嘛。
另外一個就是尋找合適的器官,還有來源,因為並非僅僅是死囚,它要取得有關當局的認同和配合,包括司法部門,甚至是軍隊的配合。那麼這個配合的過程也是有一個時間來形成的,就是說不是一天形成的,因此很可能在這之前已經形成了一個雛型了。
如果我們看伊森‧葛特曼寫的書的話,我們就會知道早在90年代的時候,新疆對維吾爾人的器官摘取,包括活摘器官就已經開始了。而且很多當時病人是從北京送去的,也就是說北京的高官需要器官,送到新疆去,然後找被關押的維吾爾人摘器官。這個預演實際上在這之前就已經進行過了。
再一個預演指的是中國第一次器官移植的大發展。根據黃潔夫的說法,是從1993年開始大批的醫生到西方學習了移植回國來了開展移植,導致了第一次大發展。所謂第一次大發展,當然這個數量不會很高,因為它的基數是非常非常低的。所謂發展的話是從很低的基數發展起來,但是因為基數低嘛,所以它總量並不大,因此我認為按需殺人和活摘器官應該是在1999年以前已經有一個雛型了。
主持人:所以您覺得是1999年以前的這些情況就為後來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它做了一個演習?
橫河:對,做了一個演習,當然它並不能夠預測將來會有一個這麼大規模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過程,但是它事實上確實做了一個預演。這裡從醫學角度上來說的話,它也是可以講得通的。就是在80年代以前,移植的免疫排斥就解決了,這是西方國家已經解決了的。
中國開始移植的第一個瓶頸,當然是跟西方一樣的,是免疫排斥的問題,這個免疫排斥隨著70年代到80年代西方大量的抗免疫排斥的藥物出現就已經解決了。所以中國嚴格地說,第一個瓶頸是缺乏受過訓練的醫生。按照黃潔夫的說法,這個問題在90年代已經解決了。
第二個瓶頸就是器官來源的問題了。90年代幾乎用的都是死囚,所以我們也知道它的瓶頸,在使用死囚器官作為主要來源的時候,這個瓶頸並沒有突破。也可以反過來證明這一點,因為不足,所以成為瓶頸。這就是為什麼解釋器官的大規模爆發增長是在2000年以後,和迫害法輪功的嚴重程度是同步的。
主持人:現在聶樹斌案的這麼多細節、疑點曝光出來以後,民怨沸騰,這個就不用說了,包括法律界也承認說這個是法律界的一個包袱。但是不可思議的是央視在這裡頭又攪了一把。央視的主持人敬一丹,在她離開央視的最後一個節目裡頭,做了一個《焦點訪談》,是在為河北司法當局辯護,她說當時行刑照片上地上的雪不是雪,是白沙。
敬一丹其實她以前在民眾中還是有一定口碑的,大家覺得她非常理性。有人就說她完全可以避免做這樣的最後一個節目,還把自己的牌子給砸了。您怎麼看這個問題?
橫河:說她砸牌子的話,我覺得是過分抬舉敬一丹了。敬一丹是《焦點訪談》的大牌主持人。央視是什麼?央視就是喉舌,喉舌就是說瞎話。最近除了喉舌以外,還加上後宮。什麼是央視的牌子?什麼是《焦點訪談》的牌子?就是撒謊、造謠、做中共的喉舌,這就是牌子。
當然從個人來說的話,在非政治性問題上可能有一點餘地,但是一到政治性的問題,一到重大的政治正確不正確的問題的時候,根本就不存在說個人有一個口碑的問題。什麼是敬一丹的牌子?她就是《焦點訪談》的大牌主持嘛。
我們可以回億一下,就是當初剛剛開始迫害法輪功的時候,《焦點訪談》在外面被人記錄下來的攻擊法輪功的節目,在前幾年,從99年開始到2005年幾乎消失,一共有102集專題篇。其中列出主持人的,就知道主持人的節目有68集,在這68集當中,敬一丹主持了13集,排第3位;排第2位的是翟樹傑,他主持了14集,這兩個人實際上是並列的;排第一位的是方宏進,他主持了35集。就這些節目現在大家回過頭去看,100%的是在造假、是編出來的故事。
作為央視主持人,她當時主持了13集節目,她那麼義正詞嚴的在上面說瞎話,她怎麼能做到的?所以說在《焦點訪談》主持節目,說瞎話是常態。你怎麼可能去要求一個《焦點訪談》的主持人不說瞎話?
我們就不說這個,《焦點訪談》早期的時候打牌子,就不說迫害法輪功的,早期打牌子是揭露一些現實當中的黑暗面。但是從打老虎開始越打越小,最後到打蒼蠅。即使是揭社會的黑暗面的話,它也蛻化成了只敢打蒼蠅這個水平了。這樣的節目為河北省當局去辯解才是正常的,為被冤死的普通民眾去辯護反而是不正常的。
有些東西是網友很難理解的事情,對於央視的工作人員來說的話,是每天的例行工作,尤其是這一類重要政治的重頭節目,所以不存在說她退休之前能不能保晚節的問題。她主持這個節目從頭到尾就是在出賣自己的靈魂去做中共的喉舌,就不存在在一個什麼倒牌子不倒牌子的問題。
主持人:因為她已經沒有節了,也就無所謂晚節不晚節。
橫河:對,這個節目從來就沒有節,所以當然就不存在晚節的問題。
主持人:現在法律界大家都認為聶樹斌這個案子可能是法律界的一個包袱,他們正在討論說如何才能放下這個包袱。那您覺得這僅僅是法律界的一個包袱嗎?還是說如果是法律界的包袱,他們能怎麼放下它?
橫河:從冤判死刑這個角度來說的話,它應該是法律界的包袱。但是法律界的包袱也不僅僅是法律界的,因為中國的司法從來就不獨立,都是中共控制的,因此它也是中共的一個包袱。中共的包袱,如果這個案子僅僅是冤判的話,相對來說還比較容易放下。但是我認為這個比較容易只是相比較我下步要說的。
實際上也是很難放下的,為什麼難放下?你只要看河北省的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不得不把它移到山東去重審,就知道這個阻力有多大了!這個利益集團利益有多大了。中共所製造的每一個冤案都會形成一個保護冤案的利益集團,這點是很難突破的。即使能夠突破的話,這個案子也不可能進一步地去揭到真正判他死刑的原因。因為判死刑是要有原因的,除了急於立功去判他死刑以外,很重要的一個因素很可能是跟器官有關,那麼就會把一個更大的黑幕揭出來,器官的問題。
包袱不僅僅是司法界的,如果是器官的話,那麼器官跟外交部有關,反正是上層的,不可能是一個普通老百姓,這就跟中共的整個罪惡是有直接關係的了。因此要擺脫這個罪惡的話,我覺得就更難了。
這裡順便說一句,說到器官的來源問題,就是這些器官是誰在受益?很多人認為這個器官,就不說是活摘法輪學員器官了,如果是判死刑的,那也救了人,問題是救的是什麼人?我們現在看到的都是高官才能夠到器官,或者是外國的有錢人,中國老百姓是得不到的。
中共自己說每年有150萬人在等待器官,後來黃潔夫把這個數字縮減到了2萬人。當然他不承認是150萬,他說是30萬,30萬也是個大數字,他說有28萬人實際上是付不起錢的,因此他們根本就不應該算在器官接受者的名單裡頭。也就是說這2萬人都是有錢有勢的人才能得到器官。因此中國的器官移植還存在一個巨大的問題,根本就不是為了救死扶喪,根本就不是為了挽救人的生命,而就是為了賺錢!
這個和全世界的器官分配都是不吻合的,就從聶樹斌的案子也可以看出這一點。從黃潔夫的講話,就是中國器官的去向,我們講的來源,講很多了,就從去向如果我們去深究的話,網友們可能會發現,器官的去向和我們想像的完全不一樣!
主持人:因為時間的關係,關於聶樹斌的案子我們就不再多討論了,以前我們很多次節目都說過,現在中國面臨的問題歸到最根本都是制度問題。聶樹斌這個案子透過前面的分析,我們又一次證明了這個的確是制度問題。大家很多人會有誤會,覺得說這個制度跟我沒關係啊!我只是小小的一個老百姓。其實通過聶樹斌的案子你可看到,危樓之下,安有完卵?感謝您的收聽,我們下次節目時間再見。
橫河:好,謝謝大家,再見!
文章來源:希望之聲廣播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