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4月29日訊】遼寧省盤錦市法輪功學員李豔上訴案,28號上午9點,在盤錦市中級法院開庭,馮延強律師為李豔做無罪辯護,要求二審法庭逐一審查一審所有的證據。然而卻被指擾亂法庭秩序,開庭才半個小時就被逐出法庭。
盤錦法輪功學員李豔一審被非法判刑三年,馮延強律師和李豔的另一位辯護人,也就是李豔的兒子都認為一審判決錯誤,要求二審法院逐一審查一審所有的證據,包括照片和錄像。法庭不同意,將馮延強律師逐出法庭,由3名法警帶離。之後,因為馮律師拍了一張法院門口的照片,與法警衝突,又遭到扣留。
馮延強律師:「我要求對一審所有的證據逐一審查,沒有得到法庭的准許。錄像只有截圖,就要求法庭現場播放,出示所有的物證,就認為我擾亂法庭秩序,然後就把我驅逐出法庭了。」
該案原定在上週二(4月21號)開庭,由於律師提出讓李豔的兒子為她辯護,因此改在28號開庭。但開庭才半個小時律師就被逐出法庭,之後不到10分鐘,法庭就草草結束終審,剝奪了李豔的質證權和辯護權。
馮延強律師:「在這之前,我是要求審判長迴避,理由呢未審先判,開庭之前表示要判決李艷有罪。再就是剝奪了李艷另一個辯護人,李艷的兒子的會見權。」
李豔是盤錦遼河油田高升採油廠工人,她在街上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抓。一審去年12月12號在盤山縣法院開庭,律師做了無罪辯護,但今年1月19號,法院非法判決三年有期徒刑。李艷委託律師上訴。
新唐人記者熊斌、舒燦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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