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4月02日訊】警務處於2015-16年財政預算案中提出購置三部「人群管理的特別用途車」,將配置噴水裝置,亦可噴出染有顏色之液體,用於識別相關違法人士。團體香港民權觀察指水炮車可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但政府未有作出交代便申請撥款購買,無疑是「黑箱作業」,他們對此表示強烈不滿,併發起聯署,求警務處撤回購置水炮車的2700萬款項的申請。
聯署聲明指出,英國防衛科技建議委員會於2004年指出,若由噴射水柱直接撞擊人體,可造成頭部和頸部移位的創傷,亦會令人跌倒受傷。若警方在水炮中加入胡椒噴劑或其他化學品,將增加水炮的傷害性,將水炮作為武聯署聲明指出,英國防衛科技建議委員會於2004年指出,若由噴射水柱直接撞擊人體,可造成頭部和頸部移位的創傷,亦會令人跌倒受傷。若警方在水炮中加入胡椒噴劑或其他化學品,將增加水炮的傷害性,將水炮作為武器是對公眾危險的做法,令參與遊行集會的市民承受更嚴重的安全風險。器是對公眾危險的做法,令參與遊行集會的市民承受更嚴重的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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