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大陸離婚潮落 復婚潮起 誰之過

【新唐人2015年03月31日訊】上海有關當局公布的一份報告顯示,去年上海為買房避稅離婚後復婚的數量比兩年前倍增。這引發外界對於中國民眾婚姻態度的探討。在現代的中國人中,婚前性關係,同居,婚外情,包二奶,未婚先孕,隨意離婚,以及為了取得外國人身份而結婚等婚姻怪象,已經司空見慣。那麼嚴肅的婚姻大事,為甚麼在現代的中國人中,彷彿變成了兒戲呢?我們來看看究竟。

最近,上海市民政局發佈的2014年上海婚姻登記報告顯示,有17,286對夫婦復婚,同比上升超過17%。

上海官方媒體分析,這些復婚的人群中,大部分三年前為了適應新的房地產政策而離婚,買了房子以後再復婚。

2013年初,中共當局為了遏制當時瘋漲的房價,開始實施所謂的「國五條」政策,其中有一條規定:個人轉讓住房所得,政府要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擁有兩套私人房產的夫妻如果離婚,房產變為一人一套,就不會徵繳20%的住宅交易收益稅。

《中國日報》報導稱,新「國五條」政策的實施,給全國境內帶來「雪崩」似的離婚案件。

當時中國的一些婚姻登記處出現了一種怪象:一些夫婦笑容滿面的辦理了離婚手續。

紐約飛天大學人文系客座教授章天亮:「因為是無神論,物質決定意識,所以人對物質利益看得就越來越重,加上中國沒有宗教信仰,一般人眼裡,沒有甚麼東西具有神聖性。」

歷來東西方社會,都把離婚視為不幸和傷心的事情。

在西方社會,基督教文化中,認為婚姻是神聖的,是上帝的旨意使他們走在一起來組織了家庭,主張一夫一妻制,結婚儀式在教堂舉行,新人要向主發誓,無論出現甚麼情況都不會背離對方。基督教把提出離婚的人視為犯了淫亂罪。

而在傳統的中國文化中,認為婚姻皆由天定,所以形容美滿婚姻為「天作之合」﹔也有俗語稱「五百年前結成姻緣」,在冥冥之中有月下老人用紅繩把有緣人的腳捆在一起,了結夫妻之緣。結婚後,妻子要順從丈夫,丈夫要愛護妻子。只有妻子犯了不孝順父母,淫亂,盜竊,妒忌等大罪才能休妻。

而中國婚姻家庭輔導中心副主任李明,對媒體描述這種「中國式」離婚潮時說,許多結婚夫婦辦離婚的時候,都帶著父母和孩子,就像「全家參加一個歡樂的聚會。」

中國問題研究專家李善鑒:「他對這種婚姻這種形式,已經看得很淡了,作為維持婚姻的非常重要的這麼一個保障的因素,在這種情況下,不存在了,會帶來一系列對人類社會,對每個個體都有相當大的傷害的這些現象。」

章天亮:「家庭是社會一個基本的單位,所以社會要穩定的話,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家庭的穩定。中國人對家庭這種隨隨便便的態度,也是他們社會責任感的一種反映,因為沒有社會責任感,所以中國才有那麼多污染,有毒食品,這些事情都是連帶在一起的。」

現在中國人的結婚,絕大多數注重物質利益,甚至把婚姻視為一種有意思的再分配機制。

在結婚儀式上,年輕的新人們只管數點紅包裡的錢數,對於祝福本上的良言,卻不再像以前的人們那般關心了。離婚的理由也顯得隨意。上海民政局的報告顯示,有一半的夫妻填寫離婚原因,是感情破裂,性格不合。

李善鑒:「感情這個東西是不斷的變的,今天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明天你對我不好,我就對你不好。把婚姻看作是通過這種形式達到甚麼目的,對你有好處你可能做了,有一天對你沒好處,雙方就離了,這種婚姻就非常的不穩定。」

中國問題研究專家李善鑒指出,正是中國傳統中「三綱五常」這些原則,保障了人在正常社會中能快樂而健康的活著。而破壞這些原則時,人雖然獲得了暫時的所謂自由和物質利益,但對社會道德造成的傷害,反過來給自己帶來的傷害卻是無盡的。

採訪編輯/劉惠 後製/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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