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敏飛:別讓「親密女性」搶了趙黎平案的頭條

十八大以來,第100虎終於倒下,他就是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本來,作為一名已退休的高官,哪怕他是第一百隻老虎,也未必能引發太大的關注,畢竟,正國級副國級的老虎都打了四隻了,這樣的省部級退休「老虎」,的確算不上什麼事兒。

不過,趙黎平還是「火」了,而且火得一塌糊塗,甚至於他的關注度,也並不比那些「國級老虎」少,為何呢?因為在趙黎平這起案件上,還有一個引人關注的點——他涉嫌殺害「關係親密」女性,「關係親密」一出,必然讓公眾浮想聯翩,是情人還是小三?是「女同學」還是「女同事」?可以說,類似事件一往桃色新聞上靠,就會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不過,對於趙黎平一案,除了「關係親密」的女性,還有更多值得關注的東西。

一、帶病提拔值得拷問。

在趙黎平就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廳長期間,發生了震驚全國的「10.17四服刑犯集體越獄」(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第二監獄四名犯罪分子殺害一名警員後集體越獄)事件;此外,他任職期間,還發生了後來震動全國的呼格吉勒圖案。可是到2010年9月,趙晉陞為副總警監,並於2011年12月末,增補為政協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委員會委員。如果說呼格案是當時不知情的話,越獄案卻是不可能不知情的,可趙黎平還是被提拔了,這樣的「帶病提拔」,背後有沒有保護傘?有沒有上級領導幹部在失職瀆職?這值得拷問。

二、殘忍暴力值得追問。

據財新網報道,知情者透露,趙黎平是在3月20日晚,開車到內蒙古赤峰市作案的。案發地位於赤峰市松山區步行街附近,死者臨死前曾打電話報警。趙黎平殺人後,隨即將屍體裝入自己奧迪車的後備箱,開車離開赤峰市,半路上拋屍。作為一名曾經的公安廳廳長,按理來說,應該比任何人都清楚殺人的危害性,也應該比任何人都清楚,無論這名女子有什麼過錯,自己都不是「裁判」。可其卻殘忍地把她殺害了,這到底是骨子裡頭的殘暴還是一時蒙蔽心智的激情殺人?這需要一個真相。

三、公款送禮必須深挖。

一位接近內蒙古警方的人士告訴澎湃新聞,疑因被害女子要揭發趙黎平,雙方沒談妥,趙便動手。但不清楚被害女子要揭發什麼事情。去年以來,坊間一直有趙黎平被調查的傳聞。在去年一起案件的庭審中,趙黎平還被供出捲入一起「公款送禮案」。就此來說,對於這起「公款送禮案」,雖然涉案金額才130萬元,但也必須「深挖」,如此才能還原這背後的真相,也才能讓公眾更加清楚地知道,在作家、公安廳廳長趙黎平之外,趙黎平還有怎樣的「多面人生」,這有利於公眾做出更加公正的判斷。

四、非法持槍必須追責。

據當地一位退休警方人士表示,無論什麼級別,警察退休後槍支應該收回,如果有槍那就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而趙黎平在殺害「關係親密」女性的過程中,卻「持槍」了,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此來說,對於趙黎平,除卻其他所犯之罪外,非法持槍罪也必須追責。

不得不承認,「親密女性」是誰本來就知道關注,因為這事關此事的真相,但帶病提拔、公款送禮、非法持槍等現實問題,也不能忽略與無視。不能讓「桃色新聞」搶了趙黎平案的頭條,如此才能更好地抵達正義的彼岸。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有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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