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3月24日訊】一名中國船長涉嫌在日本小笠原群島海域捕撈珊瑚,被橫濱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緩刑5年,並罰款400萬日圓,折合約20萬5千元人民幣。
法庭表示,被告在犯案前一天,曾多次被日本海上保安廳的巡邏船警告。但他仍然趁巡邏船離開之際又進入領海,因此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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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3月24日訊】一名中國船長涉嫌在日本小笠原群島海域捕撈珊瑚,被橫濱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緩刑5年,並罰款400萬日圓,折合約20萬5千元人民幣。
法庭表示,被告在犯案前一天,曾多次被日本海上保安廳的巡邏船警告。但他仍然趁巡邏船離開之際又進入領海,因此被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