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實名舉報公安局長索賄 官稱捏造誣陷

【新唐人2015年2月24日訊】近日,福建省晉江市市民陳進賓在微博上實名曝料,晉江市公安局長陳文榮索要3000萬元、住超豪華別墅。2月23日,晉江警方「闢謠」稱,該曝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是捏造事實、惡意誣陷。對此,陳進賓表示,已向中紀委和省紀委實名舉報陳文榮刑事拘留當事人,凍結存款4800萬後,索要3000萬的犯罪事實。

對陳進賓的實名舉報,23日,晉江警方發布闢謠通報,陳文榮已主動請求紀檢審查對其個人廉潔情況,陳文榮所住房屋是2010年購置的低層聯排住宅,不是超豪華別墅等。通報還稱,有關陳進昌、陳進賓的案件,將繼續辦理,並適時公布案情。

2月19日,福建省晉江市市民陳進賓微博曝料, 2013年1月25日,晉江市公安局局長陳文榮操控晉江市公安局以買賣承兌匯票涉嫌非法經營罪為由,刑事拘留了我等9人,並凍結了我們在中國農行泉州分行存款45,664,671.50元。

另外,還凍結了案外人翁簡的2,781,110.13元,共計4,844.58萬元。在逼迫我們交了78萬元巨額保釋金後,才讓我們先後取保候審,9人累計被羈押97天。

隨後,陳文榮通過辦案民警多次向我們催逼,要求打3000萬元到他們帳戶,說打款後可以讓政法委協調把案件消化掉,陳文榮本人也當面證實此事(有錄音為證)。

但我們堅信自己沒有犯罪,陳文榮是在索賄而且數額巨大,我們無力承受,就沒有同意他們的無理要求,此後,他們便開始捏造各種莫須有罪名陷害我們。

2013年4月至9月,陳文榮捏造我們涉嫌「非法經營罪」和「騙取貸款罪」,並起訴到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去年6月17日,晉江市檢察院認定陳進賓等8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作出不起訴決定。

同年11月17日,晉江市檢察院又認定陳進昌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也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此後,我們曾多次到晉江市公安局要求返還保證金和解封被凍結的資金,但是均遭到無理拒絕。陳文榮局長還公然指使晉江市公安局在去年11月25日對上述存款解凍的同時又重新凍結。

陳文榮索賄3000萬元不成,又通過中間人向我們兩人傳話、索要「至少也得千八百萬元」,並且必須通過某種非法渠道洗錢給他們(有錄音為證),我們無法同意。於是,晉江市公安局就變本加厲地打擊報復我們,陳文榮把陳進昌抓進監獄,並親自拳打陳進昌腦袋進行威逼。

為此,我們迫切請求廣大網民支持我們的合理合法請求、迫切請求紀檢部門對晉江市公安局長陳文榮的違法行徑立案調查;同時,督促公安機關依法立即釋放陳進昌,並解除和退還非法凍結的一切財物。

該博文經過陳進賓案的代理律師袁裕來通過個人微博多次轉發,引發廣泛關注。但博文和別墅照片很快即被刪除,陳進賓的博文也被屏蔽。

晉江警方聲稱,陳進昌、陳進賓等人非法經營案系由人行晉江支行移交、該局依法偵查,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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