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亞太台2015年2月10日訊】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賄選案,今天凌晨,以有串共之虞,裁定李全教等4人,收押禁見。
台南地院發言人郭貞秀:「……均裁定應於羈押並均禁止接見。」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賄選案,法院今天凌晨裁定,李全教及涉嫌行賄的共犯蔡啟新、楊明達、林聰彬共4人羈押禁見。檢方指出,李全教向議員參選人或當選人的買票金額從30萬元到1千萬元不等,李全教等人可被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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