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2月07日訊】歐巴馬於去年11月宣佈,擴大「父母暫緩遞解」DAPA計劃,讓許多符合條件的民眾都非常期待,那麼甚麼時候可以正式申請?要具備甚麼條件才能申請呢?一起去了解一下。
歐巴馬頒布的這項擴大「父母暫緩遞解」行政令,給那些無論是合法還是非法入境的無證移民帶來福音,只要具備以下條件都可以申請:
1:您的子女在2014年11月20日之前出生,是美國公民或者擁有綠卡。
2:您必須從2010年1月1日起就居住在美國。
3:至2014年11月20日還沒有取得合法身份。
4:通過背景調查沒有被判過重罪。
5:不會對國家或者是公共安全造成威脅。
紐約亞洲人平等會外展總監馮郁雯:「DAPA的部分是還沒有正式的日期是可以申請的,現在說大概是在五月左右,他們還有一些步驟、文件,申請的這些更新,所以大概是在五月左右,跟你收錢的要特別注意,還不能正式申請的。」
申請獲得批准後的有以下的好處,不會被遞解出境,拿到三年有效期的工作許可證,擁有工卡號碼,可以申請白卡和公共福利。三年期滿後還可以申請延期,不過這個計劃只是政府給予非法移民的一個特別優惠,不是綠卡,也不能憑此卡出國旅遊。
紐約亞洲人平等會外展總監馮郁雯:「很多民眾的是擔心把這個遞交上去以後,會不會讓政府都知道他的情況,他的住所等等,政府也有做一個解釋,他們在遞解的層次上來講是屬於偏低的,如果沒有犯罪記錄或其他複雜的情況。」
移民局收取的費用是每人465美元,民眾可以準備資料,到五月移民局受理的時候就可以申請了。
新唐人記者姜梅、唐誠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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