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證監會:舉報金融犯罪可獎勵150萬

安省證券監管機構OSC正準備成立基金會,對舉報重大金融犯罪並立案的人士最多可獲得150萬加元的現金獎勵。

該基金獎勵提供金融犯罪關鍵信息和證據的舉報人,安省的這一舉措在加拿大金融監管機構中屬於首創,而美國就早在三年前已有類似的制度。

自2011年實施多德 – 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legislation)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設立獎勵制度,共收到1萬多個舉報,去年9人獲得現金獎勵,其中一人因提供重大綫索立案獲3千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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