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2月5日訊】(新唐人記者任浩綜合報導)台灣一名清潔隊隊長被曝光賣官,而且10年間索賄高達275萬新台幣(8.74萬美元),現在被新北地檢署指控犯有貪汙重罪以及逃亡、串證等罪行,申請羈押禁見獲法院批准。
《蘋果日報》報導,2001年至2010年期間,在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擔任清潔隊隊長的鍾姓男子,涉嫌在職期間利用時任清潔隊養護組的曾姓組長,向希望進入清潔隊工作的人以及希望升任為正式員工者,每人索取5萬至50萬新台幣(1590美元至1.59萬美元)的賄賂。10年間,共索賄約275萬新台幣。
2月4日,地檢署搜查了鐘男的2處住所,帶回包括鐘男、曾男在內的14人,最終鐘男被法院批准羈押禁見,曾男交保10萬新台幣獲釋,其他人員獲釋。
根據地檢署資料,案件最初為曾男行賄5萬新台幣,讓女婿順利進入清潔隊當了一名臨時工,並之後送上15萬新台幣,將其成功升任為正式工。
之後,曾男在安插未來的兒媳婦、鄰居、好友的兒子,採用同樣的方式進入清潔隊,同時幫助清潔隊的臨時工,通過行賄升任為正式工。所有這些人均向曾男支付總計約30萬新台幣的「疏通費」。
貪腐在台灣是重大案件,鐘男與曾男面臨的量刑,都將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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