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街縱火犯胡偉初 重判20年至無期

【新唐人2015年01月06日訊】2013年1月,在曼哈頓下城春街發生的一起火災,造成一死九傷的慘劇,縱火犯胡偉初,今年1月5號被判入獄20年至終身監禁。請看本臺記者的詳細報導。

現年47歲的胡偉初(Wei Chu Hu)被起訴犯有二級謀殺罪和一級縱火罪,他在2014年11月21號認罪。今年,1月5號,被判入獄20年至終身監禁,將在州際監獄服刑。

胡偉初(Wei Chu Hu)
出生日期:1967年8月4日,紐約州 紐約市
定罪罪項
二級謀殺,A 等重型罪,兩項
一級縱火,A 等重型罪,一項
量刑
入獄於州際監獄廿年至終身監禁

在2013年1月10號晚6點半,住在春街41號樓的胡偉初與妻子吵架,盛怒之下,縱火燒樓。他的妻子和兒子,及時逃出,卻殃及一位66歲的老年鄰居,當場遇難。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萬斯在胡偉初量刑後發表聲明,指責胡偉初僅因私人爭執就縱火,釀成一場謀殺慘案,鄰居一死九傷,大樓損壞,五層樓的住戶幾十人不得不搬走,兩年多居無定所。基於這些原因,胡偉初判以重刑,長期監禁。

新唐人記者安心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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