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亞太台2014年12月18日訊】高雄氣爆案偵結,總共有12個人遭到檢方提起公訴,包括榮化董事長李謀偉等6人、華運公司有3人,至於市長陳菊和副市長劉世芳等市府5名官員,則是不起訴處分。
高雄市7月31日深夜發生氣爆事件,總共造成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
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傳訊多達510人,確認氣爆案發生癥結在管線鏽蝕又強加輸送丙烯,起訴12人。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李長榮公司李謀偉等9人,以及80年間負責箱涵監工及驗收的公務員3人,共12人,犯罪事證明確,均予以提起公訴。」
被起訴的部分,包括榮化公司董事長李謀偉等6人,還有華運公司的工程師、領班及操作員3人和在民國80年間,市政府工務局負責驗收箱涵的3名公務員,其中兩人已經退休。
當時擔任下水道工程處幫工程司的前養工處長趙建喬,是唯一在事發當時還擔任公職的市府官員。至於包括市長陳菊和副市長劉世芳以及消防局長陳虹龍、環保局長陳金德、勞工局長鍾孔炤等人,被檢方認為沒有廢弛職務釀災的故意,裁定不起訴。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氣爆發生後,陳菊市長隨即於凌晨12時21分進入災害應變中心,我們檢查官查證後認定,這個沒有任何故意廢弛職務的行為,均予以不起訴處分。」
至於在包括市政府其他局處的公務員,和民國80年間擔任高雄市長的副總統吳敦義,以及中油公司的部份,都被認為沒有相關涉案事証簽結。
檢方在偵辦氣爆案上,指派了12名檢察官,傳訊被告、證人、被害人等多達510人,連陳年的空照圖都調閱出來,佐證箱涵和管線的前後關係,也釐清漏氣點的管壁爆開,裡外的鏽蝕情況。
100多頁的起訴書洋洋灑灑,詳述4個多月來的偵辦結果,希望還給氣爆案死亡的32名死者和321位傷者事故真相。
新唐人亞太電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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