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河北廊坊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庭上,昔日風光無限的劉鐵男一付可憐相。在做最後陳述時,他先是對公訴機關指控他所犯的罪行表示認罪,承認自己犯了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的罪行。接著,他「坦率地跟大家講」,在過去立案、偵查的十幾個月裡,包括到當天的法庭上,他始終都處在沉痛地懺悔和自責中,每次的訊問、每句話或者跟辦案人員接觸,其實都像鞭子一樣抽打著他的靈魂。
像絕大多數受審的貪官一樣,法庭上的劉鐵男對自己犯下的罪行深表痛悔,甚至痛哭流涕。我不認為他的痛悔是假的,但問題是他究竟為何痛哭流涕?真的是因為「放鬆了要求價值觀出了問題」,「利用手中人民給的權利謀取私利」,「辜負了組織的信任,對不起工作了30年之久的發改委,辜負了領導和同志們的信任,給單位抹了黑」嗎?誰信?反正我不信!用劉鐵男他自己的話說,「貪腐行為害了我自己,害了孩子,毀了家庭」。當年大權在握不可一世的劉大人哪裡會料到,有朝一日自己居然會成為階下囚,不但官帽丟了,錢財散了,苦心經營多年的一切都付之東流,兒子和家庭也跟著玩完了!他是在為這個意外的下場痛哭流涕吧?
不信,你看他做最後陳述時,一方面承認自己犯了罪,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任何制裁,另一方面又在不露聲色的為自己說情。一會強調自己在紀委立案審查時曾戴罪立功,寫了如何反腐的建議材料,一會聲稱犯罪時「沒認清是在違法還是在違紀,老是和他們講不要出事,要合法合規」,一會又對辦案人員和法官低三下四的表示感恩,甚至鞠躬致謝,這一切其實都是為了一個目的,就是儘量減輕法律對自己的制裁。如果他痛悔的不是如今的下場,而是自己的墮落和由此對社會和納稅人造成的損害,他會如此費盡心機的為自己說情嗎?恐怕不但不會這麼做,甚至可能要求法庭嚴懲自己。
像劉鐵男這類貪官,在位時背地裡雖然幹盡了種種見不得人的事,但在臺上卻口口聲聲以人民的代表自居,滿嘴都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漂亮話,心口不一早已成了習慣。一不留神現在栽了,說出來的仍是滿嘴的漂亮話,只不過內容變了,由以前的代表人民服務人民變成了「辜負了領導和同志們的信任,給單位抹了黑」,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一類。若把他們的話當真,那就太幼稚了。
說句笑話,假如有朝一日周永康徐才厚也在法庭稱自己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能當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