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1月29日訊】中國大陸法律人日前發起聯署簽名,要求中共人大取消限制律師辯護自由權的「擾亂法庭秩序罪」法律條文,500多名法律界人士已經簽名支持,聯署抗議信的起草人表示,中共當局想出這個罪名,完全是針對律師的打壓。
11月初,中共人大常委會審議並公布了《中共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宣稱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草案中規定,「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的,以及其他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構成犯罪。對此,530多名大陸法律律師聯署向中共人大發出抗議信。
有律師表示,《草案》中的規定,沒有對所指行為的嚴重程度、是否故意等,分別制定罰責,很可能被法庭濫用,用來懲治維權律師。
抗議信起草人之一廣州律師王全平:「他們修改這個法律,完全是針對律師的。針對法官講話大聲一點,你都可以說我是侮辱你,你都可以定律師的罪,那還得了。」
參與起草抗議信的廣州律師王全平,29號向「新唐人」記者表示,大陸司法混亂、冤假錯案頻發,對違反程序、違反事實的案件,律師在法庭上的辯護,往往非常激烈。
北京律師李和平:「因為中國的司法環境非常特殊,法官往往直接站在公訴人這一方了,變成了案件的一方當事人,律師在這種不公正的情況下,如果不和法官抗爭的話,他的委託人的利益根本就得不到保護。如果和已經變成了另一方當事人的法官產生衝突,那麼按照這一條,律師就該判刑了。」
《自由亞洲電臺》報導說,北京律師李和平認為,這個所謂的修正草案,真正的目的是要在法庭上威懾維權律師,讓他們不敢說話。
新唐人記者田淨、舒燦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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