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1月28日訊】(新唐人記者任浩綜合報導)28日凌晨2點45分,以試圖搶警察槍為由被捕的蘋果攝記王俊龍,獲准交保1000港元(129美元,792人民幣)獲釋。他手腳均有傷痕,被捕後,有多方奔走,為他發聲。
28日凌晨接近3點,香港蘋果日報的攝影記者王俊龍在律師的陪同下離開北角警署,由同事相伴前往醫院驗傷,當他經過警署大門的時候,在門外為他呼籲3個小時的各界市民集體鼓掌,歡迎他重獲自由。
王俊龍表示,事發時他在正常錄影,但遭警察突然按倒在地,「整個過程好快,我都不知發生什麼事。」對於自己的被捕,他說:「感覺不好受,因為我做了很久(記者),都是很正常的做事,沒有撞擊警察。」
談到今後,王俊龍一點兒也不怕,表示會繼續他的記者工作,同時呼籲各方冷靜。
從外表看,王俊龍的右手腕因被鎖手銬時手拿著攝像機,所以受傷紅腫,另外左腳踝被警察按倒在地的時候有擦傷。
11月27日晚8點,在西洋菜街,手持攝像機的王俊龍被警方拉倒在地,帶上手銬後拘捕,事發後,包括本網在內的多家媒體給予曝光,同時香港記協發聲明要求警方放人。
晚上11點半,壹傳媒的工會呼籲示威者前往北角警署抗議,要求放人,並終於在凌晨,讓王俊龍得以獲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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