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1月25日訊】近年來,兩廣交界地帶發生了一系列跨省倒賣屍體案件。由於一些地方攤派「火化指標」,在案發地區已形成一條從偷屍、販屍到頂替火化的利益鏈。日前,廣西北流市檢察院以涉嫌盜竊屍體罪,向法院提請公訴。
葬改隊隊長5年至少盜屍17具
據大陸媒體報導,在廣西北流「官員買屍」案件中,據嫌疑人鍾某富交代,他已在當地幾個鎮偷了20多具屍體,運到毗鄰的廣東化州、高州等地,以1500-300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何某明、董某慶等人。
據悉,何某明和董某慶兩人均負責當地的殯葬管理工作。
今年8月,在廣東茂名市電白區樹仔鎮,多起盜墓偷屍案引起部分村民恐慌。據了解,偷屍者竟是該鎮葬改隊隊長黎某,其交代5年內偷了至少17具屍體。
官員任務吃緊打電話「催貨」
在北流偷屍案中,買屍者供述,購買屍體是為了完成鎮里的火化任務。據董某慶交代,鎮里每個月都有火化任務,但當地群眾經常偷偷將死者土葬,鎮里無法強行挖出來火化,只好通過購買屍體的方式,送到殯儀館頂替當地死亡居民火化。一但火化任務吃緊,他們就用電話催促鍾某富「供貨」。
在北流偷屍案中,買屍官員供述,他們的行為已向領導彙報,「領導表示同意」。
廣東省政府2006年的一份文件顯示,個別地方出現與社會不法分子互相勾結,盜墓挖屍、買賣屍體頂替火化等性質極其惡劣的案件。
另外,2005年,廣西欽州一起粵桂跨省販屍案,據查,欽州市多名民政系統殯葬管理人員參与其中,策劃販賣100多具屍體。一具屍體以三四百元的價格賣到廣東化州,再以每具兩三千元的價格賣給一些鄉鎮的殯葬辦(殯葬執法隊),殯葬辦再高價轉賣給當地不願意火化死者的家屬,用來頂替死者送往殯儀館,其間醫院、火葬場等環節還收取數額不等的「中介費」。
廣東電白群眾介紹,當地還流傳著「土葬潛規則」,偷屍者兩頭牟利:先把屍體偷走,到火葬場燒掉辦理火化證,再將火化證賣給需要土葬的死者家屬,並且包辦入土下葬,價格則根據死者家庭經濟情況不等,最低5000元。
人還沒死先定要死多少人
化州市政府網的多份通報顯示,當地為完成火化任務,嚴格執行領導問責和「一票否決」制度,每月對火化率進度排名通報,把目標任務分解到部門和個人,具體與年終考核挂鉤、與福利獎金挂鉤、與評選先進挂鉤。
一些基層官員表示,考核「一刀切」,工作管理是方便了,但基層抵觸情緒更大,「人還沒死先定要死多少人」的統計方法,更容易造成一些地方一邊收取高額罰款默許群眾違規土葬,一邊弄虛作假完成火化指標等行為。
近年來,在廣西北流、岑溪、藤縣、蒼梧等地鄉鎮農村,不斷有群眾反映已下葬的死者土墳被人偷偷挖開,屍體不見蹤影。一些地方死者下葬后親屬們不得不在荒郊野外長期搭棚守護,以防屍體被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