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1月20日訊】韓國光州地方法院週四(11月20日)宣佈,判處「世越號」渡船公司負責人金漢植10年監禁。另外9名被告,被判處2到10年有期徒刑。
法院判決71歲的清海鎮海運公司負責人暨首席執行官金漢植,疏忽致死和侵吞公款兩項罪名成立。
金漢植辯稱,事故應由船運公司老闆俞炳彥負責。但被通緝的俞炳彥事發後潛逃,今年6月死亡,至今死因不明。
法庭還發現,金漢植4年來挪用公款260萬美元給俞炳彥,判定金漢植侵吞公款罪名成立。
韓國「世越號」渡輪今年4月翻覆沉沒,造成304人死亡或失蹤,其中250人是學生,許多家庭破碎,家屬們非常痛心與悲憤。
韓國光州地方法院認定,船隻超載、貨物未按規定固定、以及船員不負責任的行為,最終導致「世越號」沉沒。
上週,法院已宣判,船長李俊錫犯下遺棄致人死傷罪,獲判有期徒刑36年﹔輪機長因殺人罪被判30年﹔其餘13名船員面臨5到20年不等的徒刑。
新唐人記者唐楣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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