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1月18日訊】週二,美國加州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馬庫斯(Stephen A. Marcus)判決於2012年搶劫槍殺兩名南加州大學中國留學生瞿銘、吳穎的罪犯博爾登(Bolden)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
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在上個月27日一致裁定22歲的博爾登兩項一級謀殺罪罪名成立。博爾登還因槍擊案數月前的另一起案件被定兩項罪名:武器襲擊罪和殺人未遂罪。
今年2月,該案另一名嫌犯巴恩斯已經在法庭上對一級謀殺罪名認罪。他也被判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
受害人瞿銘、吳穎是南加大電子工程系的研究生,被害時年僅23歲。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4/11/18/a1155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