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眾抵制假普選的抗命行動今天(12日)已步入第46天,有消息說,佔中三子有計劃在本月21日(下周五)自首,讓公眾明白佔領並非無視法治。筆者覺得十分荒唐!
據新唐人引自香港《明報》12日報導,和平佔中最初的行動構思是參加者在佔領後自首,以示參加者願為抗命行為負刑責。報導稱,佔中內部有計劃于下周五自首,但消息人士表示,具體日子仍要與學聯及學民商討。而佔中義工、糾察亦可自行決定是否參与自首,自首並非撤退,但要顯示佔領者願負刑責。
在筆者看來,佔中三子如果真有此計劃,那就是太糊塗了。在國際上的任何法律角度上看,公民都有依法抵制行政違法的權力,就是在中國大陸的法律上看,公民抗命也是合法的!何來「自首」?
眾所周知,梁振英當局、國新辦「白皮書」、全國人大「813令」都是惡意製造假普選事件的當事者,它們的行為都涉嫌故意破壞香港基本法實施,而且,它們實施該犯罪行為是符合中國大陸法律的管轄範圍、適用於中國大陸刑法管轄範圍內的刑事告訴。在中國大陸的刑法上看,任何被犯罪侵害的當事人都有依法自衛的權利。
「雨傘運動」的實質是香港民眾維護香港基本法實施、捍衛「一國兩制」和「港人治港」的正義行動,這是香港民眾依法行使抵制違法行政命令的自衛權利,何來違法?它們的違法行為是侵害香港整個地區的,香港的每一條街道、每一寸土地、每一個人都在這種違法行政命令的侵害之中,民眾站在街道上抵制違法不對嗎?
另一條消息說,香港高等法院延長了金鐘中信大廈及旺角佔領區的臨時禁制令,代表的士業界申請禁制令的律師鄺家賢指,目前禁制令還需法庭蓋印,方可採取行動。預計最快明日(13日)登報。據說為協助執達吏執行禁制令,警方召集了7,000名行動警力配合。
我說這是公然挑戰公民抗命,香港高等法院發出的所謂「禁制令」是違法的裁決,是故意以法律的名義惡意侵害公民行使自衛權、是故意幫助違法行政命令實施犯罪行為,如果在這個所謂的「禁制令」還沒有被執行的情況下,當事法官還有停止侵害行為發生的機會。否則,禁制令被執行了、侵害行為發生了,當事法官就必須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我說香港高等法院的大法官應該引咎辭職了,這個違法的禁制令一旦實施,香港的法制就蕩然無存!
更可笑的是那個代表的士業界申請禁制令的律師鄺家賢,我說她的專業水準太差了,她都不懂得法律上最起碼的大是大非問題,她都看不懂抵制假普選是香港民眾依法享有的自衛權利,那些所謂的「反佔中」者明顯是幫助違法行政命令的犯罪者,你這個律師還要幫助他們犯罪,你的職業良知哪去了?我說你太糊塗了,我看你這個飯碗是自己砸了。
現在應該自首的是張德江、劉雲山、梁振英、葉劉淑儀、黎棟國、范徐麗泰等等涉嫌犯罪的人,香港高等法院應該對他們立案調查,他們才是導致這次香港事件的元兇。他們都是公務人員,在涉及公務的問題上,他們在任何場合發表的言論如果涉及公務都具有公務性質,一旦違反公務原則就是違法,他們在各種場合發表的反佔中言論都是挑戰民意、涉嫌違法的。在香港警方和黑社會勢力對和平民眾實施暴力以後,他們仍然沒有悔過,這個違法責任已經上升到犯罪性質,他們必須承擔這個後果。
我看:香港街頭的孩子們成熟了,你們寧願被抓捕也要堅持真理,這是邪惡最害怕的。在這四十多天的街頭實踐中,你們真的成熟了,這是你們無法在書本上學到的。做人就是要做正,堅持和平理念將使你們一生受益。
最後,我想提醒孩子們,你們要到北京上訪是沒有必要的,在這麼長的時間裡,北京是什麼都知道的,北京知道自己再做什麼。北京願意演獨角戲就自己玩吧,自己打自己嘴巴、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看誰難受。你們去找它,它就高興了,有抬舉它、陪它玩的了。所以,我說孩子們就不要抬舉它了。民主要靠自己努力,而不是祈求它們恩賜。它們不同意「真普選」,你們就沒有辦法了?把罪犯送上法庭、堅持你們做好的才最重要。
堅持抵抗違法行政指令沒有錯,依法自衛的公民抗命行為合法。
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