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行動至今,一眾高官、各派反對佔領人士紛紛痛斥這場運動撕裂香港,將犯法行為合理化。法庭批出佔領街頭的禁制令後民眾不為所動,大律師公會又譴責無視禁令等同無視法律,任何人基於任何理由都不能凌駕法治之上云云。
這些論調當然正氣非常 – 無人能夠凌駕於法律之上,這是香港多可貴的法治精神。三權分立、立法會舊址上蒙眼的公義女神,都是這些年來守護香港的防線。然而這正正是行動爆發的癥結。由滿城風雨的廿三條起,到831出爐的假普選,一步又一步的將香港的法治逐漸推向人治,更正確點,黨治。近日所見,香港富豪被官媒狠批沒發表立場,最後索性連林鄭都一併被代表,斥責運動 – 林鄭呀,好歹都是一個政務司司長,沒說過的話被硬生生套在名下。然而林鄭身為高官可有站出來澄清? 沒有。富豪們都沒有。在香港位高權重的人,面對中共有如古時面對主子,退在一邊低頭噤若寒蟬。因為他們都明白到,駁嘴的下場將如田北俊,手起刀落不過一晚間的事。黨說一是一,二是二;黨說千二名提委會就是真普選,所有人必須跟著指鹿為馬。因為中國的法律,是要在「黨的領導下的執行」;在日益親中的政府、充斥建制派的立法會、蛇鼠一禍的律政司底下,敢問是誰破壞香港法律的根源? 是誰凌駕於香港法律之上? 是侵犯一國兩制精神的共產黨,還是以基本法之名扭曲普世民主真義的香港政府?
佔領人士犯法,是不爭的事實。因任何理由犯法都該受法律制裁,不偏不倚,理性持平,這是法律精神。然而梁振英僭建、收受不明巨款呢?月內各項懷疑警察使用不當武力的投訴呢? 同樣漠視禁制令圍堵蘋果總部,兼圍摳記者的藍絲帶呢? 公會若不忍法治社會淪陷,同一聲明抬頭應致梁振英、警方、藍絲帶,而非選擇性執法,針對性譴責。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小學生常識科中,第一句介紹香港法制的句子。
文章來源:獨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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