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雨傘運動進入膠著狀態,群眾和學生焦慮不安的心情自是可以理解,但病急亂投醫卻非幸事。用金鐘道換「公民廣場」在有些人看來是「以退為進」,我卻不以為然,認為這非明智之舉。我不敢言我的立場是絕對正確(需知我也是這場運動的謙卑的追隨者和學習者),只想提幾條問題供諸君思考討論,以收廣開言路之效。
1. 公民抗命的原意就是要通過和平的和不合作的方式來癱瘓市政而增加政府的統治成本,問題是進入「公民廣場」可否達到此一目的?「公民廣場」之小足夠讓政府以優勢警力來封鎖包圍,成「甕中捉鼈」之勢。
試像當初為什麼,這場運動能迅速升級?其主因就在於人民的自發性及靈活性。當初,金鐘一帶被警察封鎖包圍,煙霧瀰漫。於是示威者迅速佔領旺角和銅鑼灣,令當局疲於奔命,陷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困局。「金旺銅」三地更互為犄角,進可攻,退可守。這時變陣是否會破局?
2. 有意見認為主動表達善意,讓渡金鐘可以證明群眾和學生的溫和理性,從而有利於爭取其他「中間派」的市民爭取。但是,有無有人可以準確的預測到究竟所謂「中間派」市民有多少?我的根本看法是,有些人終究就是「經濟動物」或「古老石山」,他們無法被爭取,也不應該浪費力氣來爭取。
運動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升級是由於政府逮捕學生代表和施放催淚彈。這喚起了廣大市民對學生的同情心以及對當局使用過分武力的憤概,因而走上街頭。所以在當前局勢下,能被動員的「中間派」其實已經被動員,除非當局暴力再次升級。這說明了 「訴諸悲情」 對於群眾運動來說往往比「訴諸理性」更湊效。再者,前兩次升級事件已經凸顯了群眾的和平自律,我認為毋須更多證據去證明。
3. 也有人認為重奪「公民廣場」無疑是「小勝」,可以鼓舞軍心,振奮士氣。但除此外,為什麼還需要「小勝」?重回「公民廣場」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若其重奪令部分支持者感到滿意,其效果不過是又一次模糊焦點,分散訴求,如當初高呼「梁振英下台」一樣。難怪,在現場有人得知「學聯」決定後高呼抗議:「我要的是「公民提名」而不是「公民廣場」,政府給我廣場干什麼?」
4. 如陳雲所言,「公民廣場」本來就是人民的。為什麼要人民來付代價去換回人民的東西?其邏輯就如,我搶劫了你的iphone6,然後讓你用金條贖回本來就是你的iphone6。豈有此理?這如陳奕迅歌中所言:「用我尚有,換我沒有,其實已用盡所擁有」,不是嗎?
5. 比起策略這更是一個政治問題。若政府真的答應「學聯」條件以金鐘道換「公民廣場」,但部分群眾又拒絕接受「學聯」領導,堅守其陣地;則對內,「學聯」認受性倍受挑戰,而運動的分裂進一步公開化,而對外,「學聯」亦無法有足夠「政治籌碼」與政府討價還價。政府亦必拒絕與「言而無信」的「學聯」作新一輪交涉談判。那將來真有談判該誰來領導?屆時將更進退兩難。
文章來源:獨立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