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廣場那晚,我半小時內就被督察拘捕,鎖上手扣,足足三小時。當時人太多,警車進不了場,於是我在廣場的一條通道被扣留三個半小時,手放在後頭,不能動彈,我一直流淚,沒手擦淚水,就屈著膝,低下頭用褲子擦乾。
那時,我不是為自己的罪名膽怯,而是為到眼前的不義。二十米之外,是廣場的呼喊,同學理直氣壯大喊自己的夢想與將來,他們都希望一個更公平的社會,過去幾十年的民主路沒有走得太好,來到這個年頭,他們都了解,已經不能再後退。
二十米之內,是警察的暴戾與冷笑,在他們眼中,只有維護所謂的「法治」,即使同學的理想有多單純,我們都被稱之為「拉左個犯佢!垃撚圾!」督察以轟耳的聲線喊:「上手扣,一個二個犯!而家打仗呀!」
痛哭是我完全不能理解,為何一線之差,是兩個世界,我沒意欲說學生是多麼神聖與純潔。但外面的戰友,他們參與過反東北、全民退休保障、支援罷工,大大小小的議題,他們看到的,是一個畸型的社會,他們明白我們應該要追求的,是更民主化的制度,累積下來的成熟,並不能輕易以「被煽動」與「讀唔成書」就可略略帶過。
但是,我在通道裡,看著一個個盾牌,還有一箱箱行李,裡面不知放什麼,警察甚至拿著盾牌微笑,我渾身發毛。我實在不能明白,為何警察在示威者跟前,能擁有這絕對的權力。何以出警棍、何以用防暴盾,不必解釋,肆意張狂,要來就來,人民毫無餘地反擊,你若一反擊,就是一個犯。
我痛哭,是因為,外頭的人明知面對強大的權力,也願意背負沉重的代價走進來,無別選擇,只為著一種價值,但警察卻在我面前罵:「讀屎片、沒出息」。如何定義一班犯法的學生,就是以最難聽的言語奚落,而我是不停問自己,我們到底做錯了什麼。我們犯法,但沒有犯罪。
直到前幾天,反佔中人士不停打人,群眾要求警方上手扣拉人,警方不願意上手扣,甚至放了他,目睹這幕,我想起我被上手扣的一晚,忍不住又流淚,這是絕望的感覺,而醒覺以及知道這種感覺的人,是別無選擇地,要當一個戰士的。
不要再問為什麼我憎恨警察,因為他們本來就帶著暴力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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