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拿公家6元垃圾袋 台工程車司機涉貪污

【新唐人2014年10月2日訊】(新唐人記者任浩綜合報導)台灣台北一名工程車司機將數十枚公務垃圾袋帶回家裝棉被等被發現,涉嫌貪污

一枚價值不足6元新台幣(19美分)的公務垃圾袋成了輿論的焦點。一名台北工程車司機,涉嫌去年偷偷將其負責管理的公務垃圾袋,抽出數十個拿回家,用來裝棉被,包裹電器等,以防止颱風來襲時,這些物品遭雨水打濕。

他的這個行為被同事發現並舉報,之後這名男子主動自首,並坦誠,他一共拿走了數十個垃圾袋,拿回家用剩的再拿回企業,並沒有將這些垃圾袋給別人等,「(罪行)應該沒那麼嚴重。」

不過廉政部門以貪污罪將他的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考慮到他認罪坦誠,而且只是「貪小便宜」,所以最終以「刑法」業務侵佔罪起訴他。

按照台灣的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罰款1億元新台幣(328.8萬美元)以下。「刑法」業務侵占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罰款3000元新台幣(99美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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