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9月24日訊】在人口眾多的紐約市,住房是個令人頭疼的問題。您有沒有遇到過房東的刁難呢?比如:不負責修理,或被逼著搬家? 現在,紐約市這方面的法規會有所加強。請看報導。
曼哈頓東村這座樓是租金穩定公寓,通常這裡的租客受到房東騷擾多一些。紐約市議會今天通過議案,加重了對房東的處罰,騷擾一個單元可罰款1萬美元。
紐約市的租金穩定房屋受到特別保護,只有在原來的租客搬走之後,房東才能漲租金20%。所以經常換租戶當然對房東有利。結果造成有的房東故意不做修理,希望租戶儘快搬走。 根據現在通過的法規,有意騷擾的房東,有可能被罰款1萬美元。 遇到房東騷擾怎麼辦呢?
紐約市議員陳倩雯(Margaret Chin):「全部的東西最好都是寫下來。或者是房東要派他的工作人員來做甚麼, 房客都應該登下來,這個時間,日籍,都是將來如果要上法庭的時候可以用來做證據。」
租戶權益組織大都會住房委員會(Metropolitan Council on Housing)主任傑榮•本傑明(Jaron Benjamin)說,不僅要收集照片證據,還要打311舉報。冬天屋裏溫度低於華氏55度就應該舉報。每天沒暖氣也應該舉報。
大都會住房委員會主任傑榮•本傑明:「讓房東知道,最好用書面的方式。寄掛號信。如果房東不配合,也不在意罰款,可以告上法庭。這樣手裏也有證據。」
其實紐約市保護租戶的法規很強,本傑明看到的最大問題是租戶不了解自己的權利。
新唐人記者尼克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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