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9月22日訊】日前,中共公安部網站上公布了一份新文件,文件中規定,民眾發放發生爆炸、生化威脅,甚至揚言炸毀航班等訊息,一律以「暴恐案」定罪。而任由他人散佈所謂「恐怖思想」的網站,也將被視為「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共犯。
這份名為《關於辦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文件,規定了七種被定性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的行為,包括髮起和組建恐怖組織、指揮成員進行恐襲、製造及儲存槍枝等。按照《意見》規定,就算成員正準備工具還未動手恐襲,也一樣可以被定罪。
按照中共以往的法律規定,民眾如果虛報炸飛機等訊息,會被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訊息罪定罪,但這個所謂的《意見》出來後,這些行為將以暴恐案定罪。
大陸律師謝燕益:「這樣去任意的對『恐怖主義』、『恐怖行為』以及宗教行為定義,或者去所謂的限制的話,我想這是違憲的、違法的。它是對思想信仰及正常的社會民事行為等等,一種威脅。」
據報導,這份《意見》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出臺,9月21號在公安部網站上公開發佈,目前已經下發到,中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部門。
大陸律師謝燕益:「有點文不對題,因為公安部門是執行機關,它沒有這個司法解釋權,它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自我授權,這肯定是無法無據的。」
大陸律師謝燕益認為,中共公權力這樣隨意的下定義,會導致公權力的亂用,是對人權、自由的嚴重威脅,後果非常嚴重。
新唐人記者田淨、李勇採訪報導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4/09/22/a1140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