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一日,大陸「享房網」總裁兼資深記者程凌虛,在微博發佈消息,指當局周四(十日)凌晨,動用三十八軍五百人,異地關押賈慶林於呼和浩特巿一所監獄。其後微博署名「南都校尉」指,賈慶林被秘密羈押地點是呼倫貝爾。七月十四日中午至傍晚,網絡爆料南京軍區實行空中管制,超過一百班次往返上海和北京的航班被延誤或取消。此外,上海電視台節目也曾停播。如今,大陸民眾茶餘飯後皆離不開中南海權鬥話題,政治流言蔓延整個中國。
社會大變革的前兆
在當今中國,官方把一切不利「穩定」的民間自發消息都武斷成「謠言」。其實民間傳言自古有之,虛虛實實,正所謂「事若可傳多具癖,人非有品不能貧」。更何況政治傳言亦真亦假,被視之為社會大變革的前兆。
例如一九七五年後,官方用「追查政治謠言」鎮壓社會輿論,江青指責鄧小平是「謠言公司的總經理」。那正預示著中南海裡開始孕育宮廷政變。以史為鑒,每當中共進入嚴查政治謠言的緊張時期,都會激起民眾對言論封殺令的強烈抗議與回擊;而每一次所謂「政治謠言」頻起,又都是黨內高層紛爭白熱化的外向反應。不少開始被認為的「政治謠言」,如從二○一二年的王立軍逃館事件,再到薄熙來倒台、薄谷開來毒殺英國商人、徐才厚案、周永康案等皆為網上傳言而起,後來都被官方印證。
官方打擊造謠傳謠行動升級
新華網七月十七日記者報道:十七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一批傳播謠言的互聯網站進行查處,三十一家謠言信息較為集中、沒有採取管理措施的網站被關停整改,已經對二名在網上所謂的編造、傳播謠言網民予以刑事拘留,並對三十七名編造、傳播相關謠言的網民予以治安處罰和教育訓誡。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在開展聯合行動,在全國範圍內集中部署打擊利用互聯網造謠、傳謠行為。
官方八月九日又公佈有網民利用網絡社交軟件在互聯網上編造、散佈或轉發境外網站刊登的「北京西四環又現不明槍聲」、「暴恐分子敲門施暴」、「有人偷孩子內臟」、「北京通州出現地震雲,預示二至六天有地震」等謠言。報道稱,公安機關依法對巫某、王某、馬某、裴某等四名在網上散佈謠言人員予以刑事拘留,對范某、張某、李某、朱某等八十一人予以治安拘留、警告等處罰或教育訓誡。同時,依法對十六家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的網站予以查處並督促其限期整改。
另據江蘇《現代快報》報道,徐州一名淘寶網商戶陳某因在微信圈內傳播「徐州第二附屬醫院門口,三個暴恐分子手提炸藥,被特警當場擊斃」的謠言,被警方抓獲,並被處以行政拘留。陳某也成了全國第一個在微信圈傳播恐怖信息而被治安處罰的人。
早在該消息發佈前兩天的八月七日,當局剛剛推出了被稱為「微信十條」的《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其中規定「除非經過核准,否則不得發佈或轉載時政類新聞」。由此印證了中共當局正在加緊打壓網絡自由,不僅扼殺民眾的信息發佈權,更扼殺民眾的官方口徑外的知情權。
壟斷信息與話語權時代已死
從一九九四年開始,中國與互聯網「全功能連接」,從電子公告牌到網站論壇,從微博到微信,網絡不斷創造出新的自由平台。而與此同時,中國傳統主流媒體一向依憑著國家的壟斷性「紅色話語」時代一去不復返了。長期以來,中共理所當然地規導著社會的主流輿論與價值觀,官方要社會知道什麼,不知道什麼,完全由官媒說了算。今天就不一樣了,網絡創造了一個完全開放的話語平台,民眾不再只是守株待兔地等著政府發佈信息,他們本身業已成為媒體傳播源頭與主體。互聯網不僅僅是一種互聯的現代技術,它正在以其與草根結盟的平等、互動特性,潛移默化地改變著當今中國的政治生態。時下,社會上無論什麼醜聞,都難以隱瞞,所有知情網民都有充分的動力與條件,把事實真相隨時上網公佈,儘管其中也有假的與惡的,但正如山川納垢一樣無法否認它的壯麗。那些還想站在政府立場,意在封鎖信息和隱瞞真相的官方主流媒體,必然要被不斷邊緣化。現在政府要想封殺、捂住信息,也就等於放棄了引導輿論的機會,把主導輿論權拱手讓給網絡「個人媒體」,其最終結果就是因喪失公信力而陷於管治危機。這便是中南海最恐懼的。
民間為何流言四起
在中國大陸,官方經常習慣性發佈謊言來掩蓋真相,民間隨即流言四起,捕風捉影。官方謊言和民間流言博弈之時,就更難辨別事實與謠言,尤其是網上的信息。用一句流行的話說:「真相還在繫鞋帶時,謠言已經跑遍全中國。」
其實,微博只是讓網絡流言迅速擴散的工具,真正的原因是官方長期以來的權力黑箱作業與新聞宣傳慣於謊言掩蓋真相,助長了民間網絡傳言的興起。在社會發生重大變遷時,社會秩序開始紊亂,政治生態詭秘多變。人們憑直覺感到社會隨時會發生重大事變,普遍處於一種期待與恐懼、焦慮與不安的狀態。於是到處議論紛紛,以訛傳訛。更何況別有用心的陰謀家,也會借機興風作浪,在民間傳播流言,以達到政治目的。
剝奪民間自發信息權是罪惡
其實民間傳言,哪怕是謠言,也是社會情緒和危機存在的警示。更何況民間自發的、即使沒有被證實的消息被傳播,也常常有助於避免悲劇的發生。因此,剝奪民間自發信息權是一種罪惡。
例如,當年政府隱瞞蕯斯疫情的災難性後果舉世震驚。再如,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凌晨三時許,青島黃島區中石化東黃復線輸油管道原油洩露,七個小時後又發生大爆炸,車輛被炸成多段,道路被爆裂掀翻,黑色蘑菇雲穿破雲層,市面如同戰後一片廢墟,人員傷亡慘重,還造成膠州灣海域大範圍污染。事發初始,青島官方媒體三緘其口,後被全國乃至世界媒體廣泛曝光。當地百姓普遍認為,從十一月二十二日凌晨三時事發,到上午十時三十分,在長達七個多小時的時間裡,企業乃至政府,根本沒把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全沒有信息發佈,更沒有任何疏散民眾的預警和措施,以至於市民對突如其來的災難毫無防備。爆炸發生後,黃島區、青島市、山東省的各級官員趕到現場,現場被嚴密封鎖,只准出,不准進,更不准民眾探聽消息,只是告知「領導很重視」。如果當時允許民間即時傳播消息,哪怕誇大一些,都會比剝奪民眾信息發佈與知情權造成那麼多人慘烈死亡代價少得多。這個血寫的事實,難道還不足以警示這個政權,還公民以基本人權嗎?
--轉自《爭鳴》雜誌2014年9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