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9月5日訊】(新唐人記者任浩綜合報導)台灣地溝油案不良業主郭烈成被捕後被檢方裁定保釋金10萬元,不料這名平日開奔馳(賓士)的32歲男子說自己「繳不起」,法官認為郭嫌配合審案,裁定5萬元交保獲釋。
現年32歲的郭烈成,之前並非從事製油行業,但與環保業者胡信德相識多年,並通過胡信德了解到,回收油獲利驚人,於是在一年多前悄悄開設地下工廠製造地溝油。
被捕後,郭烈成交代,他以每月3.1萬新台幣(折約1030美元)僱傭了一名25歲青年施敏毓,在工廠內將地溝油混合低價過期的食用油,製成後送到強冠公司檢驗酸價及含水量等項目,指標過關後就出售。
此次被捕,檢方認為郭嫌犯罪性質惡劣,裁定保釋金為10萬新台幣(3340美元),不料這名平日駕駛奔馳(賓士車)代步的男子竟然說自己「繳不起」。法官綜合判定,認為郭嫌認罪態度誠懇,配合審案,所以裁定5萬元(1670美元 )交保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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