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從德:民變 兵變 政變(視頻)

【導讀】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至六月一日,由「孫文學校」主辦,「黃花崗雜誌社」和「天安門民主大學」協辦的「民權研討會」在美國舊金山舉行。來自美國中部、西部、澳洲和中國大陸的學者齊聚「國父紀念館」,對孫中山「三民主義」中「民權主義」的意义,民權與人權、民權與憲政、民權與革命和改良的關係,以及中國未來的民主道路和方向等議題进行了討論,大家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希望通過研究和探討民權問題,對中國大陸的民主轉型盡一點微薄之力。 下面是舊金山「孫文學校」校長封從德的發言,題目是《民權與公民行動》。

我們今天的是「民權」的研討,主題是「民權」。實際上剛才辛老師已經為「民權」做了一個非常準確的新的定義,「民權」其實就是國民應有的權利。那麼「民權」這個概念,國父孫文在「民權主義」中提出過。「國際人權公約」的兩個公約,即 A 公約 – 《經濟與社會權利公約》和B公約 – 《公民權與政治權利公約》,也對「民權」做了一個非常清晰的詮釋和定義。由於 A 公約和 B公約的簽署國在原則上是有約束力的,那麼雖然中共簽了並批准了A公約,就是《經濟權利與社會權利公約》,但是他們有很多「但書」,也就是很多限制條件;但是中共對B公約只是在一九九八年拿到「人民代表大會」討論,卻一直擱置到今天。可見中共是非常非常害怕「民權」這個概念。而「民權」恰恰是我們今天追求中國「民主化」最核心、最靶心的那個概念,也就是辛老師說的國民應有的權利,主要還是在政治權利上面,這是靶心。

實際上我們看見,從九十年代到兩千零三年,蓬勃興起來的維權運動看,雖然參與的人數很多,大量的訪民前赴後繼地參與維權,但是由於它只是在經濟和社會這個層次上面,所以這樣的維權的運動,哪怕有時候有些暫時的勝利,但是都是不穩定、都是不能夠有長期的保障的。

比如說九十年代初,我的家鄉是宜賓,有一個叫蔣大清的退伍軍人,他就帶著十幾萬的農民,去抗那個稅和費,一個大規模的維權事件。過後,蔣大清就「秋後算帳」了,被判了刑。今天你看許志永,根本就是已經被秋後算帳,抓到監獄裡面去了;騰彪也是被限制行動。

烏坎,是全世界最矚目的例子,當時都有「民主選舉」了,自己選出了「村委會」,實際上是真實意義上的選舉了,但是到今天我們看烏坎的維權,薛錦波被打死了,屍體是過了多少個月過後才還給他家屬,而且給他封口費。到今天整個這個村,他們要追討回他們的那些土地、根本就追討不回來。所以沒有政治權利。哪怕暫時性地得到星星點點的經濟權利,或者社會權利,但是這種維權的成功都是不穩定的。所以「民權」才是核心、才是靶心。這是今天我想講的第一點,關於「民權」這個概念。

第二點,我很簡單地想講一下如何追求、如何取得「民權」。孫先生有一句很經典的話,就是我們要「喚醒民眾,鼓動風潮」。要讓「先知先覺的人」,也就是對「民權」有概念的人,去帶動那些「後知後覺的人」(像八九年絕大多數的我們都是「不知不覺的人」),那樣「茉莉花革命」就會來到。

這幾年一直在辯論一個關鍵的核心,那就是所謂的「非暴力」。是不是追求「民權」的運動,一定要採用「非暴力」的運動?還是要「暴力」的運動?還是說我們也要去「暴力革命」!剛才也有朋友是在討論,我們到底要不要暴力?「暴力革命」是不是也是正當的?我覺得這裡邊有一個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我們對「非暴力」這個詞的翻譯,在我看來根本就是錯誤的。中文在翻譯西方的詞彙的時候,我們經常犯的大量的、誤導性的錯誤。比如說「共產主義」、「共產」兩個字,與它的原文 Communism「社區主義」的原意就要差太遠了。我們都是這些詞彙的受害者,因為「共產」這兩個字,致使中國至少是八千萬人,非正常死亡的這種代價。那麼在我看來,我們今天對「非暴力」這個概念的誤解,也會使我們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甘地自己用「堅固真理」這個詞,即我們要去堅守真理。實際上是叫「不害」, 就是我們不要用思想、語言和行動的暴力去傷害別人的意思。然而,Ahimsa 這個詞被翻譯成「非暴力」了,因此好像我們就不能用暴力了。其實,如果我們仔細去看看甘地他自己寫的「自傳」,就會知道他自己曾三次參戰,親自帶著隊、組織印度人去參加戰爭。他說,如果一定要在怯懦與武力當中選擇的話,我建議還是要選擇武力。甘地舉例說,我的大兒子有一次問我:如果一九零八年我差點被打死的情況下,如果他跟我在一起,他應該怎麼做? 甘地就跟他說,是逃走?還是看著我被殺?還是用武力來保護我呢?甘地明確對他的兒子說,他的責任應該是保護我,哪怕這個時候要用武力。

所以實際上在我看來,Ahimsa 這個詞真正對應的中文的詞應該是「武」這個字。「勇武」的「武」。比如說勇武精神,勝之不武。「武」是真正有正當性的,比如說,「正當防衛」這樣的武力。所以我們不要被「非暴力」和「暴力」這些詞的翻譯給拉入陷阱裡邊,好像「非暴力」就是要排除一切的武力。希特勒,需不需要用武力來解除他的罪惡?中共的罪惡是不是需要用武力來解除它 ?

剛才夏教授講得很好,當「兵變」的時候,這些專制軍隊裡的軍人們,他們如果掉轉槍口,那麼這時候他們用的武力,就有了正當性,就不是暴力,而是為了國家、為了民族 、為了大眾的利益而鬥爭的武力。它是有正當性的武力。因此,這時候我們要用「武力」這個詞,而不是「暴力」。

我們要怎麼追求公民權?我們要怎麼形成一個公民的行動呢? 我希望用「公民行動」這個概念來取代「非暴力行動」的概念。因為「非暴力」形成了大量的混淆和誤導。那麼我覺得我們用「公民行動」、「公民抵抗」、「公民不服從」來取代「非暴力運動」,可能是一個更準確、更適合中國現在當下情況的概念。

另外,我向大家推薦一本書,它是二零一二年在美國得獎的一本書,名字就叫「Why Civil Resistance Works」。為什麼公民抵抗是有效的?書中分析了從一九零零年到今天的兩百三十二個多個案例和圖表分析,並得出了一些非常重要的結論。我歸結起來就是:從「民變」到「兵變」,再到「政變」這麼個三部曲。 基本上是從一九七三年「葡萄牙革命」開始的「第三波民主化」所經歷的過程。 書中提出一個重要的數據:「民變」佔百分之十八,「兵變」佔百分之六十八。這個數據給我們一個非常重大的啟發,就是從「民變」到「兵變」,雖然「兵變」是最關鍵的,但是要首先形成「民變」,因為「民變」是基礎,有了「民變」才能觸發「兵變」。大規模的「民變」過後形成「兵變」、觸動「兵變」,最後導致的政治的變化。而政治的變化就是從專制到民主,其實就是革命。「辛亥革命」也好、 「顏色革命」也好、「茉莉花革命」也好,都是革命。「孫文學校」和「天安門民主大學」都在準備這樣的「公民行動」,歡迎大家,尤其是國內的年輕朋友們來和我們一起探討、研究。

2014年「民權研討會」 發言選播 – 封從德:公民權與公民行動(視頻)

下期預告:辛灝年:民權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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