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8月21日訊】(新唐人記者田凈採訪報導)哈爾濱市香坊區法院,20日,非法一審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文英州、張海霞夫婦案,代理律師董前勇在法庭上提出審判長、公訴人迴避的申請,卻被粗暴的逐出法庭,而另一位代理律師王宇也在稍後被趕出法庭。據董前勇透露,張海霞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看守所已經向當地有關部門下了兩次病危通知,但是至今不準保外就醫。
20日上午,王宇律師在微信上發消息說,她和董前永律師、李敦勇律師作為張海霞、文英州「破壞法律實施」案件的辯護律師,參加在哈爾濱市香坊區法院的庭審。庭審過程中,董前永律師提出公訴人、合議庭組成人員迴避的申請,立刻被審判長袁越驅除出法庭,董律師在整理物品時被法警F23213拽著脖子揪出去;她當庭繼續提出審判長迴避,且控告法警暴力執法,也被驅逐出法庭。
21日,董前勇律師告訴《新唐人》說:「按照法律規定,我們有權申請審判長迴避,審判長問我們的當事人申不申請迴避,當事人不明白,我們要求履行申請,沒說兩句,法官就讓法警帶我走,現場比較混亂,法警動作比較粗暴,王宇律師看到之後,要求授權記錄,控告帶走律師這樣粗暴的行為,也被驱逐出法庭,基本上就是這樣一情況。」
王宇說:「申請迴避是我們的權利,能不能批准也不是由審判長決定的,他根本就不容許你提過申請迴避的申請,很過分,不按照法律,完全是違法的。」
據了解,在開庭的時候,當局只允許兩個家屬旁聽。家屬及律師們要求多給一些旁聽的名額,但是法官表示,多說一句就別進去。
據董前勇透露,張海霞的身體狀況非常不好。
他說:「張海霞的身體在抓她的時候心臟病就犯了,當時就送去急救,後來還是把他們兩個人送到看守所羈押,後來到看守所之後,張海霞就絕食,在羈押室時被羈押室的人強制灌水,在羈押室以外,在有獄醫的情況下,被強制灌食,而且在後來被灌食的情況越來越厲害。」
「6月份的時候,哈爾濱女子看守所所長給我看了,看守所下了兩次病危通知給辦案單位,後來我們在閱卷的時候也發現了這樣的病情通知。而且明確告知香坊區公安局、檢察院,張海霞身體子宮出血,到現在已經四個多月了,絕食了30天。昨天我們開庭,張海霞是被看守所裏面的兩個人背過來的。張海霞講她是在開庭的前一天才回到看守所,之前在哈爾濱醫大的五院住院了9天,說離子紊亂隨時有生命危險。」董前勇告訴記者。
王宇律師表示,他們之前多次向辦案單位申請保外就醫,但是一直沒有批准。
據悉,四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海霞、文英洲於今年6月18日被國保從家中帶走,並抄走電腦、印表機、法輪功書籍、衛星接收器(大鍋)及六萬多元人民幣等私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