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移民改革 奧巴馬面臨數種選擇

【新唐人2014年7月4日訊】(新唐人記者天一在線報導)爲了能用立法形式通過移民改革,美國總統奧巴馬一直在給國會共和黨時間,沒有擅用總統權力。然而,隨著衆議院多數黨領袖埃里克·康托爾(Eric Cantor)的意外落選,奧巴馬終於意識到通過移民改革的最後一點希望也已烟消雲散,所以他承諾將使用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來修復移民系統。那麽有哪些事情是他能做到的呢?又有哪些不能?

首先,也是最直接的,奧巴馬可以減少遣返的人數。這種做法雖然會被共和黨視爲不執行邊境管制法律的證據,但總統確實擁有這種權力,可以決定遣返哪些非法移民。目前,被遣返的非法移民主要分爲三類,分別是近期越境者(Recent border crossers),連續越境者(Repeat immigration violators)和罪犯(Convicted criminals)。

由於國土安全局(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對這些非法移民的定義依然比較寬泛,比如近期越境者包含了所有居住在美國國界一百英里以内的非法移民(無論居住多長時間)、通過非法途徑進入美國的就算是“罪犯”,所以奧巴馬可以重新定義和定向,在遣返真正罪犯的同時,讓已經在美國建立家庭的或是亟需安全保護的非法移民留下。

奧巴馬可以做的第二件事是延緩遣返程序,爲一部分符合要求的非法移民提供臨時豁免。其實,國土安全局早在2012年就開始實施《夢想法案》(DREAM Act),使55萬青少年非法移民得到了法律保護,在兩年内不會面臨遣返。因此,現在有移民改革的支持者呼籲奧巴馬繼續放寬《夢想法案》的範圍,向青少年的父母和老年非法移民也提供這類優待。

除了這些之外,奧巴馬還可以下令停止起訴非法越境者,因爲這些越境者一旦被判有罪,就將立即面臨遣返,而且會被排除在未來移民改革的受益群體之外。

從這個角度來看,奧巴馬能做的事情很多,不過也有一些事情是他沒有權力做的,比如他不能自己立法,規定哪些非法移民屬於合法,哪些非法移民不是,因爲立法的權力衹有國會才擁有。

同樣,奧巴馬也不能向非法移民發放綠卡或工作簽證,對此國會設下了非常嚴格的限制,所以奧巴馬衹能在短期讓非法移民留在美國。如果奧巴馬決定一意孤行,爲了移民改革而打破三權之間的平衡,那麽有許多民主黨人也未必會支持他。

衆所周知,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應當向請求援助的外來移民提供合理的人道援助,但同時美國也是一個法治國家,總統的權力並非沒有界限,而且也需要維護國家的法律和安全。因此,如何保持這兩者之間的平衡,將會是奧巴馬決策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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