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6月25日訊】2014年7月份起,赴英留學每月生活費用標準將增加2-2.5%。
依據英國簽證處規定,台灣學生赴英就讀所需申請之學生簽證(Tier 4 Student VISA),若無特殊狀況,必須提供財力證明備查。申請學生簽證時,依規定須出示9個月以上的生活費與學費之英文版證明,以保證自己赴英時有足夠資金支付就學期間的花費。
近期,因應通貨膨脹,簽證移民署管理簽證申請中心(VFS Global)已對外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微幅調漲學生簽證申請財力證明所需提供的每月生活費標準:倫敦地區漲幅為2%,由原本每月£1,000調漲為£1,020;非倫敦地區則由原本規定的£800,調整為每月£820,漲幅2.5%。哈佛留遊學中心資深英國顧問表示,倫敦地區每年所需之花費金額約£30,000以上,非倫敦地區則是£24,000以上。
另外,哈佛資深顧問提醒,財力證明通常是指由開立帳戶之銀行,提供存款帳戶餘額證明,不論是台幣或外幣帳戶皆可,只需請銀行在英文版證明上註明換算成英鎊之金額,且必須至少是存放在帳戶二十八天以上之足夠金額。最近如果要申請英國學生簽證,請務必多準備生活費用備查,以免抽查時因財力證明提供不足而無法順利入學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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