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想:新聞「兩禁」何其荒誕

6月18日,中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通告:禁止記者站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導,禁止新聞記者和記者站未經本單位同意私自開展批評報導。

這一新規令人瞠目結舌,令人迷惑不已。

先說第一禁,禁止跨行業、跨領域。我們要請教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什麼叫禁止跨行業、跨領域?難道是說:紡織行業的報紙不許報導冶金行業,金融行業的媒體不許報導房地產行業?為什麼?

計劃經濟體制下有行業媒體之說。現在,很多企業在轉向其他行業。比如,一個原來屬於衛生系統的企業,現在主業轉成醫藥了,請問對於食品報和醫藥報來說,哪個算跨領域?

更多的企業則在集團化、多元化,涉及多個領域,一個業務遍佈鋼鐵、餅乾、陶瓷、避孕套的企業,算哪個行業?

即便一家只做發電業務的企業,其上游是煤炭、機械,這家企業能否接受煤炭行業、機械行業的媒體採訪?

「跨領域」的「領域」是什麼意思?按照字典解釋,領域有兩個意思:領土;意識形態或社會活動的範圍。人們日常生活常常把某行業也稱為領域,或把幾個行業稱為一個領域。領域,是一個很模糊的詞彙。現在,中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不加解釋地宣佈「禁止跨領域」,到底要表達什麼意思?

如果中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說禁止跨領域,就是禁止跨行業,那麼就是同義反覆,通告語法有問題。

如果說禁止跨領域,就是禁止跨地域,那就更荒唐了。比如《蘭州晚報》是蘭州的媒體,其記者在新疆看到一個優秀共產黨員的先進事蹟,深受感動,想寫一篇東西發在蘭州的媒體,教育蘭州的人民群眾——這是否違反了「禁止跨領域」的規定?《文匯報》、《新民晚報》這些不帶地域名稱的報紙,是否就可以報導其他地區?而北京電視台則不許報導上海的事情?

全中國所有的媒體,凡是報導了國外新聞的,全都跨領域,對否?所以要禁止中國所有媒體報導國外新聞?

再來看第二禁,禁止私自開展批評報導。請問:什麼叫批評報導?某家餐廳著火了,可否報導?著火的原因是一個員工抽煙,記者是否不得批評此員工?消防隊3個小時才把火撲滅,這算表揚性報導還是批評性報導?

禁止私自批評,那麼,禁止私自表揚嗎?

中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或許會說:我們規定的是不許未經所在媒體單位同意就去採訪。廢話,媒體不同意的話,他寫了稿子也發不了呀。

一個記者,是否經過本單位同意,那是人家媒體內部的事情,你中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有何權利去幹涉人家的內部事情?

新聞的生命在於真實,可以區分為真新聞、假新聞,只有在中國和前蘇聯的體制下,才誕生了表揚性報導、批評性報導這樣的荒唐類別。如今,已經21世紀,有關部門竟然還以如此的分類來發通告。

這裡需要解釋一下,中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由原來的新聞出版總署和廣電總局合併而來。新聞出版署,大家一般以為是個極左的官僚衙門,其實,相對其他意識形態部門,原出版署還算比較好的。而廣電總局,則一貫是以發禁令為己任的,他們每年消耗納稅人大量錢財的結果,就是發一堆不准這、不准那的禁令。這一次的新聞「兩禁」,可能要歸功於原廣電總局的人。

有一位記者說:中國《新聞法》懷胎25年依然生不出來,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不去力促新聞法的出台,卻在這裡濫發禁令,這難道不是瀆職?肆意干涉媒體企業內部運行,難道不是違法行政?

聲明:我不同意該記者的說法,我相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願意是好的,希望該局出來詳細解釋一下,詳說此次新聞「兩禁」是否合理、合法。

最大的問題在於:是否符合黨中央最高指示。中央政府號召大家走群眾路線,媒體就應該廣開言路,弘揚正氣,批評不正之風,現在出台「兩禁」,不是與黨中央唱反調吧?

我想以一個問題來結束此文:有一個人,出生在廣東,他爸爸是山西人,媽媽是山東人,他在黑龍江一家化工廠的子弟學校上的中小學,又到福建一家醫科大學上大學,在西安冶金學院讀了管理學碩士,後來到貴州一家方便麵企業從事IPO。請問,廣東、山西、山東、黑龍江、福建、陝西、貴州、化工、醫藥、冶金、食品、金融、管理、證券,哪家媒體採訪他屬於跨行業、跨領域?說他工作中有成績也有失誤,是表揚性報導還是批評性報導?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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