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6月21日訊】曾經備受關注的中共廣州市女紀委書記王曉玲被實名舉報一案,近日又因傳出王曉玲背景過硬,法庭有意包庇,拒絕關鍵人物出庭作證的消息,而再度引發輿論熱議。
據大陸媒體報導,原《廣州日報》社長戴玉慶受賄案,6月19號在廣東省東莞中級法院再次開庭。戴玉慶再度當庭舉報前中共政治局常委曾慶紅妻子王鳳清的侄女、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指稱王涉嫌插手《廣州日報》工程項目,和在粵傳媒重組項目中涉嫌內幕交易。
戴玉慶在法庭上,對檢方指控他的收受賄賂等5項罪名,全部否認。聲稱在被廣州市紀委「雙規」期間所做過的所謂「承認受賄罪行」的筆錄,都是由於遭受長期精神摧殘,迫於強大壓力而違心寫下的。而王曉玲正是廣州紀委書記。
戴玉慶的律師要求案件的關鍵證人——被指控提供賄賂的《廣州日報》廣告處副處長常勇強,出庭作證,遭到東莞法庭的拒絕。
對此,輿論在對法庭的做法感到不解的同時,也對案件的公正性提出了質疑。甚至有人指出,因為王曉玲的後臺過硬,法院不敢公開她的醜聞,才無理拒絕證人出庭。
江蘇南京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如果你拒絕證人出庭作證,法庭應當說明原因。因為被告人的意思是他受到了打擊報復,他必須在法庭上澄清舉報過王曉玲。如果是這種情況法庭不讓證人作證,這是違背法律的,也有失公平、公正的。」
戴玉慶受賄案曾於3月28號在東莞中院開庭,當天,戴也曾當庭否認多項指控,並揭發王曉玲對他「打擊報復」。
新唐人記者陳漢、孫寧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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