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媒新華社有償新聞醜聞曝光

【新唐人2014年6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韻綜合報導)中共中央巡視組第二輪下地方巡視,曾反饋中共喉舌新華社上海分社:存在有的單位利用發稿權搞「有償新聞」或「有償不聞」的情況。新華社有償新聞醜聞被曝光。

近日中共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整改情況陸續公開,在10個被巡視單位中,繼廣東、山西、吉林三省後,昨天,中共國土資源部、安徽省、新華社相繼公開整改情況。

巡視組反饋:新華社存在利用發稿權搞「有償新聞」或「有償不聞」的現象。

據悉,對違反新聞職業道德及社內規定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公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其中,上海分社已終止與交通銀行合作協議,並退回後者尚未執行合同金額的350萬元人民幣。

對此網友熱議紛紛

「上海分社已終止與交通銀行合作協議,並退回後者尚未執行合同350萬元。那麼,此前己執行合同的那些錢退了嗎?那是有償新聞啊!早就三令五申禁止有償新聞,而上海分社卻背道而馳,唱對台戲,對相關人員應嚴肅處理,此文並未提及。」

「 退錢就行了?這是貪污受賄,還是敲詐勒索?」

「這算新聞?60多年來,《新華社》、《人民網》通稿就是有償新聞,造假,欺騙,然後與獨裁一起享受利益。

「像《新華社》、《央視》這樣的官媒,搞虛假新聞或者是有償新聞是常態,比如一個礦難發生死亡上百人,最後當地政府出通稿只允許用《新華社》通稿,通稿稱死亡35人,有的媒體通過調查,揭開事實真相時候,反而是遭到「虛假新聞」的呵斥。」

中國普遍出現「有償新聞」現象

早在2003年南京一家文稿服務公司就曾打出廣告稱,只要有錢就是在喉舌《人民日報》也可以刊登署名文章,5000元人民幣一篇;省級媒體2500元人民幣一篇,最低起步價1500元人民幣。

2007年7月14日,河北省張家口市蔚縣李家窪煤礦新井,發生特別重大炸藥燃燒事故。事故發生后,有多家媒體工作人員前往採訪和報導,為隱瞞事故,由縣 委、縣政府個別領導指使,礦主出錢向部份人員支付了「封口費」。據報導,當時有8家單位的10名工作人員收受了「封口費」。

當年10月,媒體再曝光一則:山西霍寶干河煤礦瞞報一人死亡事故,向記者發「封口費」的消息,這次「封口費」事件中,共有6家媒體收取費用。

近幾年來中國各地強拆強征不斷,各地訪民不斷向外媒爆料,當地政府或警方侵害他們權益問題,他們向新華社或央視投訴,並希望他們到現場採訪報導,但央視、新華社等官媒,張口就向他們要30萬到50萬的報導費用。

有政論家指出:新聞腐敗在中國新聞界可以說是司空見慣,不僅表現為利用公權力進行貪污和索賄,也表現為普遍的「有償新聞」和「新聞造假」,更表現為媒體對新聞腐敗的有意識掩蓋。

原陝西電視台記者馬曉明說,中國出現有償新聞現象主要是因為政府壟斷新聞媒體,由於缺乏自由競爭,新聞單位就靠歪門邪道賺錢:

「中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新聞。如果有真正意義上的新聞和接受社會檢驗、接受高度競爭狀態下的新聞機構的話,一個新聞機構只能拚命做好它的新聞,否則沒有別 的出路。但中國不一樣,它可以捏造新聞,可以掩蓋新聞,可以封鎖新聞,而沒有任何競爭。因為不是新聞,是赤裸裸的宣傳,所以形形色色不是新聞的東西都可以 塞進來。」

馬曉明說,要杜絕新聞腐敗現象,中國必須開放報禁,讓民間自由辦報,公平競爭。

他指出,取締中共對新聞的控制和操縱,讓不同的新聞媒體,各種利益的媒體都可以自由辦新聞,充分實行新聞競爭。他認為,中共的新聞不改革的話只有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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