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6月8日訊】6月7日,甘肅省環縣縣公安局調查認定,3日發生的環縣環城鎮城東塬村村民王彩霞被碾死亡案件中,肇事車輛駕駛員吳海波系過失致人死亡。該结論一出,立即引起網民的一片聲討。網民質問,這明顯是故意殺人罪,怎麼到了官方那兒就便成過失了?!
大陸媒體記者從環縣縣委宣傳部、長慶油田採油二廠等部門了解到,城東塬村地處長慶油田採油二廠的油區工作區域。多年來,油廠的工程車輛及外地拉油車輛频繁進出城東塬村,造成村裡道路損毀嚴重,引起村民強烈不滿,進而引發堵路衝突。
6月3日上午,城東塬村三四十名村民自發站到土路上,阻止了採油廠的三輛工程車通行。雙方互相指責互不相讓,一直僵持到當日中午時分。
城東塬村民許粉萍說,她們和司機並未發生肢體衝突,她們與車距離十多米遠,一名年輕司機突然發動了一輛工程車,一下子就撞過來了。有兩人跑開了,但46歲的女村民王彩霞被捲入左側車輪下,頭部被碾軋,當場死亡。
環城鎮劉先生對《新唐人》记者說:政府或者企業,讓老百姓的利益受損害了,道路壞了,早就一年了,沒有人管。村民在路上檔車了,村民就堵這一次,工程車就撞死了我們村民,明顯是惡意的。
7日,甘肅省環縣縣委宣傳部外宣辦透露,環縣公安局調查認定,在6月3日發生的環縣環城鎮城東塬村村民王彩霞被碾死亡案件中,車號為甘M31441的肇事車輛駕駛員吳海波,涉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海波已被環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羈押于環縣看守所,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該结論立即引起網民的一片聲討聲。
網民抨擊
跟上次警察槍支走火的道理一樣一樣的!
明知前方有人仍加速通行,這能叫過失致人死亡嗎?脫罪的前奏啊。
明明是故意的,怎麼就成了過失?問題沒解決,就開著車往前行駛,不只是過失吧?
什麼過失?和尚頭上的蒼蠅明罷是故意的!如果算過失,估計以後有很多類似的過夫!公安部門是什麼教?
強權者和利益集團,又開始用交通手段殺人了。警方的話,還有半句可信度嗎?
這就是農民,碾死你就和踏一隻螞蟻一樣,農民地位太低,維權沒地方說,不聽話碾死你,你能擋得住?!
過失!明知有人阻攔! 這明顯是故意殺人罪,怎麼到了官方那兒就便成過失殺人罪了呢!唉…跟權跟錢挂鉤致人死亡的都是過失,要麼就是走火。為什麼每次都要出了人命才去重視?這些企業巨頭有把平民百姓當人看嗎?
這也叫過失?在這片讓人深感絕望的土地上,人人都想擁有一張諾亞方舟的船票。看看這扎堆的土豪、扎堆的官員家屬的移民動向,你難道還會指責我說話太偏激了?我沒有侮辱與謾罵,但我內心充滿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