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5月31日訊】在勿街繁華地段開店的肖靜儀,最近惹上了一場莫名的官司。自己本來有店面,警察卻認定她是街頭攤販。到底是怎麼回事呢?請看本臺記者安心的報導。
肖女士的店分上下兩層,地下室經營的是洗衣店。上面的鋪面,販賣衣服、鞋襪等商品。肖女士的公司註冊和營業執照手續俱全。
上個月的一個週六,剛來紐約上學不到一個月的吳小姐來店裡看望肖女士的侄女。不巧的是,肖女士的侄女不在,而肖女士當天身體不舒服,到樓下的洗衣店內上洗手間。吳小姐則坐在店舖裡等候。
紐約留學生吳小姐:「她下去上洗手間就一兩分鐘,警察就來了。」
對於突入其來的盤問,吳小姐不知所措,大聲喊還在洗手間裡的肖女士上來。
肖女士和吳小姐兩人英文都不好,當時無法與警察正常溝通,搞得是一頭霧水,最後警察以「無照經營」將兩人抓捕。
5月28號,她們在曼哈頓刑事法院過堂。法官要求她們在7月17號再次出庭。肖女士覺得自己很無辜。
華埠店主肖女士:「如果我開店拿街販的牌照,我為甚麼還要交店舖的房租呢,如果要街販牌照的話,我就在街上擺攤,我就不明白了。辯護律師都說我可以經營的。」
熱心關注此案件的管律師也認為警方搞錯了,會要求撤訴。
「她們兩人都不是街頭攤販,一個是勿街上商家的業主。警察抓捕她,因為他們認定她是街頭攤販,我不明白為甚麼。她是她公司的總裁,是店主。我們會要求地區檢察官撤訴。同時,撤回對吳小姐的起訴,因為她只是一個來店裡看朋友的學生。」
此案還在進行中,肖女士是否真的被警察冤枉,曼哈頓地區檢察官是否會在7月17號開庭前,撤回起訴,我們會為您做後續報導。
新唐人記者安心、傑森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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