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偷472封信被判4年刑

【新唐人2014年5月21日訊】香港一名46歲的男子,因盜竊他人信箱中的郵件等罪行,日前被香港區域法院判處4年徒刑。

香港電台5月20日消息,這名男子去年8月在紅磡美景街的一處住宅偷信時被居民發現,當時他試圖用500港幣換取自由,遭到拒絕。

警方抵達後將其拘捕,並發現他前後共計偷取了472封信,同時案發時他身上攜帶有3.42克冰毒和一張別人的身分證。

法庭在審理這一案件時,認為男子竊取郵件罪行嚴重,判其4年徒刑。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