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國際:中共掩蓋活摘器官罪惡調查報告

【新唐人2014年4月25日訊】

追查國際關於中共掩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惡的調查報告

揭露前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關於器官移植的謊言

2014年4月22日

前言
一、2000年後中國器官移植概況
1. 等待時間超短
2. 充足的高品質供體
3. 移植手術數量猛增
二、用死刑犯掩蓋中國移植器官的真實來源
1. 從一貫的否認到承認「極個別的」來自死刑犯
2. 從「極個別」到「多數」來源於死刑犯,而且是「系統地使用」
3. 從承認「系統地使用」到聲稱「一至兩年內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
三、2006年後的「移植立法」無法掩蓋器官來源黑幕
1. 2000年到2006年器官移植處於無序競爭狀態,無任何條例
2. 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曝光18天后,「規定」出臺,「委員會」成立
3. 「嚴禁」網上移植廣告,「限制」為外國人做移植
4. 黃潔夫:「十多年前開始,死刑犯數量就以每年10%的速度在下降」
5. 黃潔夫:「正在制定政策,兩年內完全不用死刑犯器官」
6. 黃潔夫:「不是沒有器官,而是沒有規範」
四、2010年後利用公民捐獻系統和器官黑市混淆視聽
1. 黃潔夫:「自願捐獻很有效,但器官黑市難杜絕」
2. 黃潔夫:「系統強摘死囚器官,至今仍在進行」
五、黃潔夫本人參與器官移植情況
1. 黃潔夫簡歷
2. 黃潔夫親自操刀移植器官來源質疑
3. 中共迫害法輪功初期黃潔夫參與推動迫害的證據
結語

前言

自2000年起,中共官媒和醫院報導器官移植數量從每年不過百例猛增到每年上萬例。此現象引起的最大疑問莫過於供體來源,而中共卻閉口不提器官供體的來源。2006年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在國際上曝光,引發了中共的一系列謊言試圖掩蓋移植器官的真實來源。

從2005年年底開始,時任中國衛生部副部長的黃潔夫就以中國器官移植權威和官方發言人的身份不斷發表關於中國器官移植的言論和文章,在缺乏官方統計資料和透明度的情況下,黃潔夫成為中共器官移植的代言人,因此有必要從黃潔夫數年的言論著手,分析並揭穿中共的謊言。

本報告所收錄的黃潔夫言論來自中共公開的媒體報導,以及黃潔夫發表過的醫學論文等。對這些言論的對比分析證實中共一直使用欺騙伎倆,企圖掩蓋其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

一、2000年後中國器官移植概況

由於沒有人體器官自願捐獻系統,中國的器官移植業在2000年前處於「彷徨、停滯」狀態。拿肝移植為例,從1977年到1999年的23年間,全國共完成肝移植228例次 [1],平均每年不到10例。從2000年開始,中國器官移植業突然間出現高潮。2004年9月《中國網》一篇文章說「自2000年以來,中國器官移植數量每年以5000例以上的速度遞增 [2]。」

2000年後,器官移植業成了中國大大小小醫院的搖錢樹,有些醫院由於利益驅使,強拉病人進行器官移植手術 [3]。各器官移植單位在網上作廣告,以「充足的供體,優質的配型,一到兩周的等待時間」吸引國內和國外移植病人。下面的幾幅網頁截圖是本組織在2006年前收集的,當時龐大的移植現象可窺見一斑。

1. 等待時間超短

以肝移植為例,美國政府衛生及人文服務部門網站公佈的等待時間按照病人年齡分類,35歲到64歲病人等待時間超過400天 [4]。

上海第二軍醫大學長征醫院網站為患者提供網上肝移植申請表(見圖1),特別說明「平均等候供肝時間為一周」。


圖1:上海第二軍醫大學長征醫院網上肝移植申請表特別注明「平均等候供肝時間為一周」。

天津第一中心醫院東方器官移植中心自稱是亞洲最大規模的器官移植中心,其網頁(見圖2)顯示:「(肝移植)病人平均等待時間為兩周」。


圖2:天津第一中心醫院東方器官移植中心:(肝移植)病人平均等待時間為兩周。

國際移植中國網路支援中心(China International Transplant Network Assistance Center, CITNAC)面向國外患者,在2006年以前,其網站有中、英、日、俄四種語言。支援中心中文網頁「關於供體者「(見圖3)顯示:「一般肝臟移植,最快只需一個月,最慢不超過2個月左右。腎臟移植最快一周,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即可以尋求到HLA相匹配的供體……如果在摘取被選定供體者的臟器時發現脂肪肝等異常情況,受移植者開腹之前即取消此次手術,本中心將負責為遇到上述情況的患者優先選擇供體者,並在一周之內再次進行移植手術……」 如果沒有一個龐大的活體器官供體庫,怎麼可能有信心向病人保證一周內進行再次手術呢?


圖3:國際移植中國網路支援中心面向國外患者:肝移植等待時間一到兩個月,腎移植一周到一個月。如果手術被取消,再次手術等待時間不超過一周。

2. 充足的高品質供體

武警廣東總隊醫院「器官移植中心簡介「網頁(見圖4)中說,「腎移植為科室主要特色,優勢為:充足的腎源及優質的供腎,滿意的HLA配型。」


圖4:武警廣東總隊醫院有「充足的腎源及優質的供腎,滿意的HLA配型」。

北京武警總醫院器官移植中心2005年10月18日文(見圖5),「目前正式成立腎移植專家組,開展腎移植手術…供體來源充足,…由完成上千例腎移植手術專家主刀。」


圖5:北京武警總醫院器官移植中心「供體來源充足,由完成上千例腎移植手術專家主刀」。

3. 移植手術數量猛增

上海長征醫院於2003年12月17日被總後勤部批准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器官移植研究所,至2005年底的兩年時間內,就完成了腎移植3081例,肝移植460餘例(見圖6)。


圖6:位於上海長征醫院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器官移植研究所2003年至2005年共完成腎移植手術3081例,肝移植460餘例。

2006年3月26日,時任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第二屆全國肝移植學術研討會」上說,「目前國內有500多家醫院開展肝移植,每年完成的肝移植大約有3500例[5]。」

2006年11月,黃潔夫在「全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峰會」上的講話提供了截至2004年的器官移植累計[6],其中大器官移植量見表1。


表1:黃潔夫在2006年11月提供的2000到2004年進行的大器官移植總數(年平均數為推算值)。

2009年9月,《中國醫學論壇報》刊登題為「器官捐獻的國家行動」文章,作者未署名,文中提供了從2000年到2008年全國器官移植總數 [7],其中大器官移植量見表2。


表2:《中國醫學論壇報》2009年9月提供的2000到2008年大器官移植總數(年平均數為推算值)。

從表1和表2的資料中可以看出,雖然兩個表格在時間段上有重疊,但是年平均數的差異很大。黃潔夫於2006年提供的資料(表1)明顯低於《中國醫學論壇報》2009年文章提供的資料(表2)。如果黃潔夫提供的資料是準確的話,那麼從2005到2008年器官移植數量必須更大幅度的增長,才能導致表2的平均數高於表1的平均數。

2007年5月,黃潔夫在兩篇不同刊物文章中提到2005年肝移植數量。一篇文章是最早發表於衛生部網站,黃潔夫向媒體透露:「2005年肝移植總數2500多例 [8]。」另一篇是《中華外科雜誌》2007年第五期的文章引述黃潔夫所提供的資料:「我國在2005年開展臨床肝移植3500例 [9]。」2005年究竟進行了多少例肝移植?連黃潔夫本人也說不清楚。

2012年11月23 日,黃潔夫主動對媒體承認以往歷年來提供的移植資料不準確。他說,「我們沒有一個很好的器官捐獻體系之前,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 [10]。」

所以這個具體數目我們不去追究,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的肝移植量從2000年以前年平均不到10例,暴增到了2005年的年平均3000例(很可能更多)左右。這種現象是在國際上任何地區,任何時期,都沒有發生過的。

二、用死刑犯掩蓋中國移植器官的真實來源

國際社會指控中共販賣死刑犯器官由來已久。中共當局的對應有一個從否認到主動承認的過程,而這個轉捩點是在2006年。

1. 從一貫的否認到承認「極個別的」來自死刑犯

2001年6月,中國醫生王國齊向美國尋求政治庇護時,提供了他親身經歷的有組織的從死刑犯身體上摘取器官的細節。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章啟月否認,並稱這種說法是「惡意中傷」,是「聳人聽聞的謊言」。章啟月還說,「中國嚴格禁止買賣器官,中國器官移植的主要器官來源是人們自願捐獻的 [11]。」

2006年3月9日和17日,兩名證人先後通過《大紀元時報》曝光中國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區秘密集中營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並就地焚屍滅跡的黑幕。該集中營設在瀋陽蘇家屯遼寧省血栓中西結合醫院。2001年開始有6000名法輪功學員被秘密關押在那裡,被摘取腎臟、肝臟和眼角膜等器官後,又被焚屍滅跡 [12]。

中共沉默了20天後,2006年3月28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否認關於蘇家屯的指控,同時承認「利用死刑犯器官進行移植」確有其事,但是「是極個別的,並且要征得本人同意。」秦剛還邀請國外記者「親自到那個地區去看看到底有沒有這麼個集中營 [13]。」(之後國外記者和獨立調查人員的簽證申請都被拒絕。)

2006年4月10日,衛生部發言人毛群安在衛生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再次附和外交部的言論:「中國移植的器官主要來自公民自願捐獻。死刑罪犯的器官利用是極個別的,也是經過犯人自願或家屬同意而捐獻的 [14]。」

中國一直沒有自願器官捐獻系統,這是眾所周知的,而外交部和衛生部兩個發言人卻異口同聲地咬定器官是捐獻的,顯然是中共最高當局下達的統一口徑。

蘇家屯集中營曝光的是法輪功學員被活體摘取器官的事實,而不是死刑犯的器官被販賣。但是中共並沒有對事情的核心,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做出任何回應。

雖然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記者會上邀請境外人士「親自到那個地區去看看」,中共領使館以拒絕簽證的方式拒絕國際媒體和調查組織到中國進行獨立調查。2006年6月2日,加拿大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和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致信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要求商議赴中國大陸開展獨立調查事宜,三周不見回音,最終和大使館官員會見時無結果 [15]。赴中國大陸全面調查法輪功受迫害真相」(CIPFG)委員會赴大陸調查團成員,希望之聲資深記者許琳,於2006年4月19日循正常程式向中共政府駐澳大利亞悉尼領事館申請入境簽證,遭到了簽證官員的當場拒絕 [16]。

2. 從「極個別」到「多數」來源於死刑犯,而且是「系統地使用」

在中共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在國際上曝光的4個月前,黃潔夫已經利用國際會議開始對外放風。2005年11月,世界衛生組織(WHO)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召開西太平洋區會議,黃潔夫代表中國政府,第一次在國際會議上宣佈中國的移植器官來自死刑犯:「在中國每年平均進行2000例肝移植,6000例腎移植,供體大多數來源於死刑犯 [17]。」

作為主管器官移植的衛生部官員,本人又直接操刀器官移植,黃潔夫顯然是最早意識到遲早要對國際社會交代此前暴增的移植器官的來源。只是由於可能中共最高當局當時還沒有決定究竟如何解釋,而蘇家屯事件的突然曝光,使中共慌亂中一邊銷毀證據,一邊利用外交部和衛生部發言人兩次否定黃潔夫早些時間放出的言論。

2006年7月,加拿大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和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發表調查報告,證實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是事實 [18]。這份調查報告在國際上引起巨大反響,隨著越來越多關於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據曝光,國際社會要求中共公開移植器官來源的壓力下,中共當局開始主動承認中國是世界上唯一的系統地使用死刑犯器官做移植的國家。自2006年9月以後,中共各機構咬定該說法再也沒有改口。

2006年9月28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推翻自己在3月28日記者會上的言論,承認確有使用死刑犯器官,而且是國家有關規定允許的。他說:「在我國,利用死刑犯屍體或者器官是十分慎重的,是在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的前提下進行的 [19]。」

2006年11月14日,黃潔夫在全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峰會上說:「我國絕大多數人體器官來自於死者捐獻,其中一部分來自於交通意外死亡人員和親屬間捐獻 [20, 21] 。」 由於中國大陸所有死囚器官都是劃入「死者捐獻」範圍,這個說法就是間接將移植器官來源歸於死刑犯。

2011年11月,黃潔夫在國際著名醫學雜誌《柳葉刀》上發表文章說,中國是世界上唯一的系統地使用死刑犯器官做移植的國家。中國每年平均做一萬例移植手術,其中65%為屍體移植,其中90%的屍體移植供體來自死囚 [22]。

2012年3月7日《騰訊網》文章引述黃潔夫說,「器官緊缺是我國器官移植發展的瓶頸。由於缺乏公民自願捐獻,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 [23]。」

3. 從承認「系統地使用」到聲稱「一至兩年內停止使用」 死刑犯器官

2012年2月8日,時任重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的王立軍逃進美國駐四川成都領館,尋求政治庇護 [24]。根據追查國際調查記錄,王立軍在遼寧任職期間,涉嫌參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 [25]。王立軍出逃引起中共恐慌,害怕其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被進一步曝光,中共當局再一次利用黃潔夫之嘴散佈關於建立器官捐獻系統的謊言。

王立軍事件發生一個半月後的2012年3月22日,黃潔夫在杭州表示,中國將儘快建立器官捐獻體系,並承諾在3-5年內徹底改變過去主要依靠死囚來獲得移植器官的畸形方式 [26, 27]。而從2010年3月到2012年3月的兩年時間裏,中共大力鼓吹的「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只完成器官捐獻207例,共捐獻器官546個 [28]。黃潔夫很清楚每年平均提供273個器官的「捐獻體系」是無法在三、五年內滿足他所稱的每年1萬例移植手術的需求。

2012年10月,美國106位國會議員聯名致信美國國務卿希拉蕊•克林頓,要求公佈美國政府可能掌握的有關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一切資料,並敦促採取措施制止中共活摘罪行 [29]。這一舉動再一次引起中共恐慌,為了分散國際社會注意力,黃潔夫在11月,增加捐獻試點的成績,把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的時間從「三、五年」改變為「一、兩年」。

黃潔夫於2012年11月21日在廣州稱,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從2010年3月2日到2012年9月30日,共完成人體捐獻465例,共捐獻器官1279個 [30]。表3為黃潔夫提供的捐獻試點的資料對比。


表3:2012年3月和11月黃潔夫提供有關捐獻試點的資料對比。

根據黃潔夫提供的資料,從2012年3月到9月的六個月中,共有260例人體捐獻,共723個捐獻器官。與之前兩年的資料比較,人體捐獻月平均從8.625增加到43.3例,器官從月平均45.5個增加到120.5個。同樣的試點機構,同樣的環境,是不可能實現這樣的增長的。

然而,黃潔夫利用這一系列明顯有疑的資料,進一步保證:「中國人體器官移植將在一至兩年內取消對死刑犯器官捐獻的依賴 [31]。」

黃潔夫在8個月之內提供的人體器官捐獻試點捐獻器官數前後不符,更保證捐獻的器官將代替死囚器官實現以往每年一萬例器官移植手術。而代替死囚的預期時間在國際社會的壓力下,從「三、五年」縮短到「一、兩年」。在捐獻器官如此之少的情況下,黃潔夫有膽量保證在短期內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只能說明中國(被中共當局極力掩蓋的)龐大的活體器官庫還在運行,而且這些「供體」不是死囚,也不是自願捐獻。而黃潔夫宣稱的加速度增長的器官捐獻顯然是為了掩蓋器官的真實來源。

三、2006年後的「移植立法」無法掩蓋器官來源黑幕

1. 2000年到2006年器官移植處於無序競爭狀態,無任何條例

面對2000年後出現的器官移植猛增現象,中共在管理條例方面幾乎為零。2004年9月7日,黃潔夫在瀋陽「全國器官移植學術會議「上承認「國內目前器官移植領域的無序競爭狀態「,並提出要對器官移植實施准入制度。黃潔夫定義的「准入制度」對器官來源沒有要求,只強調醫生的訓練,醫院的設備等 [32]。

兩周後的9月23日,針對所謂的「准入制度」,武漢同濟醫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長陳忠華向媒體透露說,「我們現在只有一個管理條例,就是在長沙、北京會議中指定的腦死亡診斷標準,這還是一個討論稿,沒有形成條例或立法。而在器官移植的管理方面,更沒有任何公開條例 [33]。」

雖然黃潔夫關於「准入制度」的講話不少,但是沒有任何實質動作。

2. 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曝光18天後,「規定」出臺,「委員會」成立

2006年3月,瀋陽蘇家屯集中營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黑幕被曝光後,中共一方面通過外交部、衛生部否認,一方面頻頻發佈《規定》、《條例》,成立「委員會」,營造中共規範器官移植的形象。

2006年3月9日蘇家屯事件第一次曝光,18天後(3月27日),衛生部公佈《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並宣佈將於7月1日實施 [34]。

2006年7月,衛生部成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OTC),任務是擬訂器官移植規範。黃潔夫任主任 [35]。

在《暫行規定》實施和「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成立8個月後,解放軍309醫院全軍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石炳毅說,「按照衛生部的要求,從去年(2006年)7月起,達不到要求的醫院不能再進行相關手術。但事實上,這些規定並沒有真正執行 [36]。」

2007年5月,衛生部發佈《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但是沒有具體的監管機構確認所謂《條例》的實施。

一年後的2008年4月,「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變成國家監管機構,管理活體器官移植 [37]。

2010年9月,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CODC)成立,任務是擬定器官捐獻政策,還是黃潔夫任主任 [38]。值得注意的是,黃潔夫極力吹噓的「捐獻試點」在這個委員會成立之前的2010年3月就開始了,可見中國器官捐獻領域的混亂。

2014年3月1日,黃潔夫為主任的兩個委員會OTC和CODC合併,變成了「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移植委員會」,還是黃潔夫任主任 [39]。

以上情況表明,中國的移植業仍然處於混亂狀態,就連這一系列的「條例」、「規定」、「委員會」本身也成了混亂的一部分。黃潔夫本人在他自己負責的兩個委員會合併成一個委員會的時候,主動承認了這一點。(詳見本報告第四部分)

3. 「嚴禁」網上移植廣告,「限制」為外國人做移植

2006年11月14日,黃潔夫在「全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峰會」上說,「嚴禁…發佈任何人體器官移植的醫療廣告。…宣傳其器官移植效果及可以在短時間內找到合適的供體器官等 [40]。」

敢在網站上連續數年打出超短等待供體時間廣告的醫療機構,都是一些三甲醫院和軍隊武警醫院。他們敢公然在網上做那樣的廣告,肯定有相當龐大的器官供體庫可以支配。為了掩蓋,廣告消失了,但活摘仍在繼續。

另外,中共為了掩蓋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實,開始謹慎對待境外患者器官移植的申請,嚴防洩密。2007年7月,衛生部要求各醫院「嚴格限制」為外國人做器官移植手術 [41]。

4. 黃潔夫:「十多年前開始,死刑犯數量就以每年10%的速度在下降」

2013年3月7 日,黃潔夫受《南方都市報》採訪時說:「十多年前,中國死刑就以每年10%的速度在下降,現在實際上死囚已經很少了 [42]。」

此前,黃潔夫一直在講,中國移植手術十年來一直呈上升趨勢,死刑犯是器官主要來源。那麼死刑犯必須也呈上升趨勢,才能滿足不斷上升的移植手術數量。

而黃潔夫在說了十多年移植數量增加之後,卻爆出了「提供器官」的死刑犯數量一直是下降的,而且下降的很快,每年10%。也就是說,2002年後(或開始更早)的器官移植暴增是在死囚器官減少時發生的,正說明有一大批非死刑犯的,失去人身自由的人群被作為「供體」後又被銷聲匿跡。

5. 黃潔夫:「正在制定政策,兩年內完全不用死刑犯器官」

黃潔夫在2013年才放出死刑犯數量下降的言論,是為了突出器官短缺現象,烘托器官捐獻系統和移植規範的作用。

2013年4月13日,黃潔夫在長沙召開的一個有關器官捐獻的討論會上把器官移植「規範」作為解決器官短缺和結束利用死刑犯器官的途徑。他說,「器官來源嚴重短缺成為不爭的事實。而中國器官移植長期以來以使用死囚器官作為器官主要來源。如果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獲取標準流程與技術規範能儘快建立,中國器官移植依賴死囚的現象兩年之內將有所緩解 [43]。」

2013年5月,因涉嫌使用死刑犯器官,黃潔夫在悉尼大學的榮譽教授稱號受到威脅,黃潔夫對海外記者說,「在中國,必須在死刑犯同意的情況下,而且必須是死刑犯本人或家屬的書面同意,才會摘取他們的器官。…我的診所已經有兩年沒有使用死刑犯器官了。」黃潔夫保證「正在制定政策,兩年內可以完全不用死刑犯器官 [44]。」

而這個正在制定的「政策」,涉及到改變中國上億人口根深蒂固的保存人體完整的傳統觀念,哪一種政策都不可能立竿見影地使人們摒棄傳統,主動捐獻器官的。

黃潔夫在2012年和2013年多次用「一、兩年」作為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的預期,這裡列出黃潔夫的三個有關言論。


表4:黃潔夫關於多長時間內將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的言論。

從表中顯示黃潔夫承諾的器官新來源看,在一兩年內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之談只是為了分散外界注意力的無稽之談。而且黃潔夫在2014年3月承認「系統強摘死囚器官,至今仍在進行」(詳見第四部分)。

6. 黃潔夫:「不是沒有器官,而是沒有規範」

2013年7月,黃潔夫在「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用系統」研討會上又提出了一個新的理論:「當前最大的困難不是缺乏器官供者,而是缺乏供體來源規範 [45]」。同時,黃仍然不忘利用死囚器官來分散國際社會的注意力,他說:「中國每年約1萬人得到器官移植手術,究竟有多少器官來自死囚不得而知,但很可能是一個相當高的比例。」

作為本人仍然在操刀的移植醫生而又負責全國的移植,還是器官捐獻系統的主要推手和鼓吹者,外界對使用死囚器官的瞭解幾乎全部出自黃潔夫。為什麼突然說他不知道用了多少死囚器官?而且這個說法和前面引述的2011年黃本人發表的柳葉刀雜誌上的說法相衝突。然而,一個月以後,黃又在國際上散佈消息,其中死刑犯器官占總移植器官比例又有了明確的資料。

2013年8月,加拿大國際廣播電臺報導引述衛生部負責官員說,「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用於移植,有損中國的形象,因此將從今年11月開始逐漸停止「。報導中引述黃潔夫:」到2012年底,中國器官來源的64%是取自死刑犯人。2013年使用死刑犯器官的比例已降低到54% [46]。」
黃潔夫關於移植規範的言論不止這些,這裏僅舉幾例,說明所謂的規範和立法是一紙空文,不值得國際社會的任何關注,而2000年後的器官供體來源問題才是值得追究的。

四、2010年後利用公民捐獻系統和器官黑市混淆視聽

此報告前面章節中已經論述過黃潔夫提供的捐獻系統資料的疑點。本節重點在於說明2010年以後,中共為了進一步分散社會注意力,讓人們無暇追究數年前移植高潮時供體來源問題,推出了捐獻系統。由於死刑犯器官完全不能解釋器官來源,而自願捐獻數量還微不足道,於是用器官黑市來補充。不過這些藉口不僅無法解釋2005年前後器官移植高潮時的供體來源問題,也不能解釋2010年後移植行業仍然存在的非法器官摘取問題。

1. 黃潔夫:「自願捐獻很有效,但器官黑市難杜絕」

2013年8月,在加拿大國際廣播電臺的報導中,黃潔夫承認器官黑市不可避免。他說:「中國自願捐獻器官者2010年全年只有63人,而2013年已達到每月130人。而中國等待器官捐獻的患者約有30萬人。這使器官黑市交易很難被杜絕 [47]。」

中共喉舌媒體也紛紛報導器官黑市的消息。在器官大量供應期間高度膨脹的移植醫院,部分以資質不足的理由關閉,而保留的三甲醫院,包括軍隊三甲醫院,都開始介入了器官黑市買賣。

2012年9月,《財經》雜誌報導「迄今為止最大的組織出賣人體器官案」,涉及51顆活體腎臟。該犯罪團夥為304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附屬醫院,三甲醫院)提供移植用腎臟。雙方合作的起因是三年前(即2009年),304醫院泌尿科主任因完不成和醫院下達的任務量而苦惱,導致主要犯罪人開始介入器官買賣行業 [48]。科室的任務量是由上一年完成的任務量來定的,也就是說,至少到2009年,或許更早些,器官供應量已經嚴重不足,從原有基礎上大量減少了。而在2006年,活摘器官剛曝光的時候,整個互聯網上到處是招攬需要移植器官病人的廣告,很多醫院自己就到處打廣告,似乎有取之不竭的器官來源。

2013年的幾起器官黑市破獲案,被新華網,中央廣播電臺,央視《東方時空》跟蹤報導 [49]。

器官黑市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而在黑市上獲取的器官數量之少根本無法填補移植手術的數量之多。此外,器官黑市能提供的大器官只能是腎臟。對於單一的致命大器官如心臟和肝臟不在此例。而且,所有破獲和得到報導的器官黑市案都是在2009年以後發生的。也就是說,這無法解釋之前的器官供應暴增,最多只能作為2009年以後供體大量減少後的填補空缺。中共喉舌媒體下大力去報導器官黑市的目的顯然並不是為了揭露社會陰暗面,而是誤導社會輿論,造成一種器官黑市氾濫的氛圍,最終還是要掩蓋數年前的器官移植高潮時期的供體來源問題。

2. 黃潔夫:「系統強摘死囚器官,至今仍在進行」

2014年3月1日,中共將已有的2個委員會(黃潔夫作主任)合併,成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仍然是黃潔夫作主任。宣佈委員會成立當天,黃潔夫承認系統性地摘取死囚器官作移植用途,而且目前(2014)仍有死囚在自己及家屬不知道的情況下「捐獻」器官。

香港《明報》發文引述黃潔夫:「我們為什麼承認(取用中國死囚器官)?因為我們是系統地用死囚捐獻,(因為)沒有公民捐獻出來,所以我們就是說,你怎麼藏也藏不住。」黃潔夫還透露了強摘器官的過程有醫院、法院和武警參與,而且很混亂,他說:「死囚器官的捐獻都是醫生跟局部的人,包括法院和武警來互相溝通的,沒有辦法說清道明。」

本報告前面提到,2013年5月,因涉嫌使用死刑犯器官,黃潔夫在悉尼大學的榮譽教授稱號受到威脅。黃潔夫對海外記者說,「在中國,必須在死刑犯同意的情況下,而且必須是死刑犯本人或家屬的書面同意,才會摘取他們的器官。「

而在2014年3月當被問及,對於目前是否所有死囚捐贈器官前,死囚本人和家屬都已同意和知情的問題時,黃潔夫推翻自己9個月之前的謊言,承認「現在還沒有做到。」 同時繼續散佈謊言,做出承諾說,「但是很快要做到。這個是在改革嘛,這個(委員會)3月1日才成立。正如你所說,這個是我主要的工作之一,我必須經過所有的程式,讓這個成為一定 [50]。」

本來這個「新」委員會是2006年和2010年成立的兩個現有委員會的合併,黃潔夫扮演主任角色也有七年多了,所做的事情只是發佈一些表面文章的條例、規則等。中共為了造勢,換湯不換藥地把兩個委員會「合併」出一個新的委員會,而且突然間成了黃潔夫「主要的工作之一」,那麼此前的七年多,黃潔夫在做什麼?

五、黃潔夫本人參與器官移植情況

1. 黃潔夫簡歷

黃潔夫,1946年生,肝膽外科醫生。1996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山醫科大學校長。1997年12月至2001年10月兼任中山醫科大學黨委書記 [51]。2001年10月至2013年3月12日任中共衛生部副部長[52]

2006年7月,衛生部成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OTC),黃潔夫任主任 [53]。2008年任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肝外科主任 [54],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CODC)主任委員 [55]。

2014年3月1日,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OTC)與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委員會(CODC)合併,成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移植委員會,黃潔夫任主任委員 [56]。

2. 黃潔夫親自操刀移植器官來源質疑

2003年9月18日上午,黃潔夫出席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的"湖南省移植醫學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成立儀式,這天,該院移植中心共安排了7台肝腎移植手術。黃潔夫做的是一台全肝移植手術。接受手術的是一位53歲的男性肝癌患者。他於一周前慕名來到湘雅三醫院就醫 [57]。慕名而來的患者等待一周,就獲得了全肝移植。

2012年底,黃潔夫到廣州開會,利用會議間隙主刀了3例肝移植手術。一台是11月21日在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嶺南醫院完成的;一台是11月22日晚10時許在廣州軍區總醫院完成;當時黃潔夫自稱,完成這兩例移植手術後,他還要在中山醫院再做一例器官移植手術 [58]。器官捐獻和手術的隨機性很大,黃潔夫怎麼預知自己在廣州開會期間會在哪個醫院做多少台手術呢?

2013年3月黃潔夫對《廣州日報》記者提到這3例手術時說:「我去年(2012年)做的肝移植手術有500多例,去年11月到廣州做的那台肝移植手術,是按照中國標準公民自願捐獻的首例肝移植手術 [59]。」 也就是說,在2012年黃潔夫共做500多例肝移植手術,而11月的手術用的是「首例自願捐獻的肝臟」。那麼其他的手術用肝是從哪來的呢?

3. 中共迫害法輪功初期黃潔夫參與推動迫害的證據

1999年7月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黃潔夫時任中山醫科大學校長和黨委書記,他主管的校黨委緊隨迫害政策,組織全校師生學習中共中央、民政部、公安部等下發的一系列反法輪功的「決定」、「通知」、「通告」,並集體收看抹黑法輪功的電視。宣稱「同法輪功的鬥爭,是一場爭取人民群眾和爭奪思想陣地的鬥爭,是一場嚴肅的政治和思想鬥爭 [60]。」

隨後,中山醫科大學下屬的紀念醫院、腫瘤防治中心、公共衛生學院紛紛組織反法輪功活動 [61]。

2001年1月23日「天安門自焚」偽案發生後一周, 2001年2月1日,黃潔夫(中山醫科大學校長、博士生導師)在接受《人民日報》記者劉虹等採訪時說:「反對法輪功是一場嚴肅的政治鬥爭,對一小撮的反動骨幹決不能心慈手軟 [62]。」

2001年5月,黃潔夫任廣州中山醫科大學校長,在學校內誣衊法輪功、到處懸掛誹謗法輪功的橫幅和壁報 [63]。

結 語

本報告列舉的部分中國器官移植反常暴增現象的證據顯示,2000年後在中國大陸出現數量巨大的,遍及中國各地的活體器官供體群,其出現的時間和規模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時間和嚴重程度相吻合。證據表明大量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成了中共活體摘取器官的物件,致使中國器官移植數量逐年猛增,在2005年前後達到高潮。

2006年後,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曝光,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迫使中共以種種欺騙手段企圖掩蓋。其手段主要有三種:第一,承認強摘死刑犯器官。但是,最遲自2002年開始,死刑犯數量以每年10%的速度下降,根本無法與上升的移植數掛鈎。第二,建立自願捐獻體系。但是,從2010年開始試點,捐獻數量非常小,黃潔夫提供的最多捐獻資料是2013年的1570例,仍然無法提供年實際移植量,也無法回溯解釋2000年到2009年之間暴增的供體來源。第三,大肆宣傳打擊黑市器官。但是,從公佈的寥寥幾個被中共破案的器官黑市看,來自黑市的器官數量極少。而且,都是在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曝光後出現的。這無非是中共混淆視聽、轉嫁矛盾、避重就輕的又一個手段而已。

參考資料:

[1]《中華器官移植雜誌》2000年第21卷第2期 「我國肝移植的現狀與展望」 作者:黃潔夫(時任中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器官移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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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國網》2004年9月23日,器官移植「遍地開花」 專家呼籲進行品質監控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health/666587.htm
[3]《中國網》2004年9月23日,器官移植「遍地開花」 專家呼籲進行品質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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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Human Services, Organ Procurement and Transplantation Network
Liver Kaplan-Meier Median Waiting Times For Registrations Listed : 1999 – 2004
Based on OPTN data as of March 1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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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華網》2006年3月26日「黃潔夫:中國將加強肝移植規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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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 2006年11月14日「黃潔夫副部長在全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峰會上的講話」
[7]《中國醫學論壇報》 2009年09月07日,「器官捐獻的國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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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健康頻道-搜狐網》2007年5月9日「黃潔夫副部長解讀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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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華外科雜誌》2007年第5期第289~291頁「中國大陸肝移植的倫理和立法」 作者:黃潔夫
http://www.cmacjs.com.cn/yxrw/657.html
[10]《東方網》2012年11月23 日「吳華靜昨被判定腦死亡 其父簽字確認捐獻器官」 來源:大洋網 記者 周偉龍
http://news.eastday.com/society/2012-11-23/72477.html
[11]《BBC中文》2001年06月28日 「中國否認有關死囚器官指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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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紀元時報》 2006年3月10日「瀋陽集中營設焚屍爐 售法輪功學員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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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時報》 2006年3月17日「證人現身指證蘇家屯集中營摘活體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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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自由亞洲電臺》 2006年3月29日,「中國否認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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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訊》2006年3月29日,中國外交部駁斥「蘇家屯勞改營摘取人體器官」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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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新華網》2006年4月10日 「衛生部駁斥中國隨意取死刑犯器官移植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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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Epoch Times, June 29, 2006 「China Embassy Dodging Organ Harvesting Probe, Says Ex-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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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Soundofhope.org, 2006年4月20日「希望之聲要求秦剛作出解釋 就記者許琳被拒簽證一事希望之聲發表聲明」
http://www.soundofhope.org/node/207141/print
[17] Meeting Report: Consultation Meeting on Transplantation with National Health Authorities in 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by WHO Western Pacific Re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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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獨立調查」 作者:大衛•麥塔斯律師及大衛•喬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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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國駐三藩市總領館網站》2006年9月28日 「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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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2006年11月14日「黃潔夫副部長在全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峰會上的講話《衛生政務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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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ABC News》 Nov. 21, 2006, 「China Admits Selling Prisoners’ Organs」
http://abcnews.go.com/blogs/headlines/2006/11/china_admits_se/
[22]《柳葉刀》November 11, 2011 「A pilot programme of organ 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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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騰訊網》2012年3月7日衛生部副部長:死囚是我國器官移植主要來源
http://news.qq.com/a/20120307/001217.htm
[24]《大紀元時報》 2012年2月8日 「美領事館周圍戒嚴 網爆王立軍求政治庇護」
http://www.epochtimes.com/gb/12/2/8/n3506258.htm
[25]《追查國際》「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調查報告」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19592
《追查國際》與王立軍合作的移植醫生承認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3674 (沒有英文翻譯連接)
[26]《新華網》2012年3月22日 衛生部承諾5年內解決「移植器官多靠死囚」問題 作者:張樂
http://news.qq.com/a/20120322/001592.htm
[27]《USAToday》May 15, 2012, 「Organ harvesting changes in China will be tough to real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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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搜狐健康》2012年03月26日「全國器官捐獻試點已過兩年 供求數量懸殊仍難破」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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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看中國》 「106位議員要求美國公開中共活摘器官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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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WUlDRMwpk
Letter to Rep. Gerald Connolly (D-Virginia): Please support letter regarding organ harvesting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and other religious and political prisoners in China
https://ssl.congress.org/congressorg/bio/userletter/?letter_id=8722140866&content_dir=politicsol
[30]《中國新聞網》2012年11月21日「中國器官移植將在一至兩年內不依賴死囚器官捐獻」 索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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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中國新聞網》2012年11月21日「中國器官移植將在一至兩年內不依賴死囚器官捐獻」 索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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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人民網》2004年9月7日 「我國將對器官移植實施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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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三聯生活》 2004年9月23日,「准入制度只是一個開始」
http://www.lifeweek.com.cn/2004/0923/9782.shtml
[34]《新華網》2006年3月27日「器官移植管理暫行規定發佈 7月起施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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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衛生部印發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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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搜狐網》2007年3月12日「石炳毅:可進行器官移植醫院名單近期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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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新華網》2008年3月14日「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器官移植將設國家監管機構」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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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2008年3月14日 「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器官移植將設國家監管機構」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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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中央政府門戶網站》2013年3月1日「《天津市人體器官捐獻條例》3月1日起實施」
來源:天津日報 「衛生部副部長、中國人體器官移植捐獻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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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界》 2014年3月7日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成立」 作者:曹凱
http://www.cn-healthcare.com/article/20140307/content-433126.html
[39]《科學網》2014年3月8日 「黃潔夫委員:每百萬人中只有0.5人自願捐獻器官」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4/3/289619.shtm
[4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 2006年11月14日「黃潔夫副部長在全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峰會上的講話《衛生政務通報》」
http://wsb.moh.gov.cn/huanghf/pldjh/200804/30347.shtml
[41]《南方週末》2007年7月18日「中國叫停「器官移植旅遊」」記者 成功 發自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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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中國器官移植網》2013年3月7日「九成醫生尚不瞭解腦死亡 黃潔夫認為相關立法條件未成熟」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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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科學網》2013-4-14 「黃潔夫:中國器官移植捐獻無門兩年內望緩解」 作者:魯毅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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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ABC News, May 21, 2013, 「Australian-trained doctor Huang Jiefu hits back at critics over ties to China organ harve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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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中國科學報》 2013年7月22日 第1版 「黃潔夫:中國器官移植迎來關鍵時刻」文章作者:成舸、侯樂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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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加拿大國際廣播電臺》2013年8月15日「中國將從11月份開始逐漸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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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加拿大國際廣播電臺》2013年8月15日「中國將從11月份開始逐漸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
http://www.rcinet.ca/zh/2013/08/15/7892/%E4%B8%AD%E5%9B%BD%E5%B0%86%E4%BB%8E11%E6%9C%88%E4%BB%BD%E5%BC%80%E5%A7%8B%E9%80%90%E6%B8%90%E5%81%9C%E6%AD%A2%E4%BD%BF%E7%94%A8%E6%AD%BB%E5%88%91%E7%8A%AF%E5%99%A8%E5%AE%98/
[48]《財經網》 2012年9月9日,器官「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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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新華網轉自荊楚網》2013年9月 「 警媒聯手查破跨省地下販腎大案 12名嫌犯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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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2013年9月,「陝西某公立三甲醫院醫生被查出參與武漢地下販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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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2013年8月,武漢「地下賣腎案」:農民60萬建「黑醫院」自封「院長」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8/22/c_117052897.htm?prolongation=1
[50]《文學城》網站引述《明報》2014年3月11日報導 「中國高官承認:取用死囚器官作移植並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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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中山大學校史「黃潔夫與中山醫科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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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2013年3月12日)來源: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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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新華網》2008年3月14日「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器官移植將設國家監管機構」來源:新京報
http://news.xinhuanet.com/misc/2008-03/14/content_7785194.htm
《中國網》2008年3月14日 「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器官移植將設國家監管機構」 來源:新京報
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8-03/14/content_12543001.htm
[54]《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最後編輯時間:2013年3月16日「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簡歷(圖)」
http://cpc.people.com.cn/gbzl/html/121001565.html
[55]《中央政府門戶網站》2013年3月1日「《天津市人體器官捐獻條例》3月1日起實施」來源:天津日報 「衛生部副部長、中國人體器官移植捐獻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 」
http://www.gov.cn/fwxx/sh/2013-03/01/content_2342510.htm
[56] 《科學網》2014年3月8日 「黃潔夫委員:每百萬人中只有0.5人自願捐獻器官」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4/3/289619.shtm
[57]《新華網》2003年9月19日 國家衛生部副部長在中南大學「操刀」肝移植 稿件來源: 中南大學
http://news.xinhuanet.com/st/2003-09/19/content_1090034.htm
[58]《大洋網》2012年11月23日「吳華靜昨被判定腦死亡 其父簽字確認捐獻器官」作者:周偉龍
http://news.dayoo.com/guangzhou/201211/23/73437_27483097.htm
[59]《大洋網》2013年3月13日「衛生部原副部長黃潔夫:我要帶頭向捐獻者鞠躬」來源:廣州日報 記者:劉蕤紅、王鶴、李穎、賀涵甫
http://news.dayoo.com/guangzhou/201303/13/73437_29475945.htm
[60]《中山大學北校區網站》(原中山醫科大學)《資訊簡報》一九九九年第十七期(總字387期) 「我校認真組織,周密部署,堅決落實取締法輪功工作」中山醫科大學校長辦公室主編 (此連接已被刪除)
http://www.gzsums.edu.cn/news/9917.htm#1
[61]《中山醫科大學資訊簡報》校長辦主編,一九九九年第十八期(總字388期)
http://www.gzsums.edu.cn/news/9918.htm (此連接已被刪除,有存檔)
http://web.archive.org/web/20040924183121/http://www.gzsums.edu.cn/news/9918.htm
[62]《人民日報》2001年2月2日發表署名文章 《新老血債一定要徹底清算》 記者 劉虹 鄧瓊 廖懷淩 實習生 張宏寶 張演欽 孫朝方
http://ycwb.com.cn/gb/content/2001-02/02/content_128063.htm
[63]《明慧網》2001年5月15日,「中山醫科大學現任校長誹謗大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5/11086.html

English link:
http://www.upholdjustice.org/node/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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