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4月24日訊】(新唐人記者林莉採訪報導)4月24日,大陸媒體報導在廣州要申請「單獨二孩」(夫婦一方是獨生子女可生第二胎)準生證,至少要提供16本證件, 蓋六七個章。評論人士認為生育權是人的基本權利,準生證的程序是違法的。
廣州實施所謂「單獨二孩」政策已經近1個月,但市民要想生第二胎,需要結婚證、身份證、獨生子女證,證證不能缺; 單位章、婚育章、居委的章,章章不能漏…… 辦下一張“單獨二孩”準生證,需出示16本證件,蓋六七個章。
新快報報導,已拿到「單獨二孩」準生證的李小姐描述,所需證件包括父母和本人夫婦的身份證共4張、結婚證共4本、父母和自家戶口名簿2本、父母生她的獨生子女證一本、第一胎子女的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共2本,還要父母退休的退管證2本、李小姐的計劃服務證一本。
廣東吳魁明律師在接受《新唐人》採訪時表示,「辦一張准生證需要提供10多本證件這是在中共體制下才有的現象,對國際上的人來講會覺得此事很怪異,但在大陸早就見怪不怪了。
實際上生育權是人的基本權利,中國(中共)在國際人權公約已經簽署了把生育權列為人權一個範圍和內容,只是中共人大一直不批准不實施而已。
從法律層面來講,它也是有問題的,但是很多中國人沒有去思考,誤認為計劃生育法是合法的。」
廣東民眾劉先生則擔憂,準生證又會成為計生部門的搖錢樹,你要想生孩子得先給點好處後才讓你生。他感嘆在中國大陸生個孩子都要過五關斬六將!
計劃生育成為政府斂財工具
由計劃生育派生出的社會扶養費俗稱(超生罰款),是中共政府2002年開始向超生者統一徵收的「社會撫養費」,去年10月份曾引起國際媒體的廣泛關注。
去年7月1日,浙江律師吳有水向全國31省份人口計生委和財政廳提出申請,要求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總額及收支預算、審計信息。到10月份,有22個省份陸續依申請公開了去年「社會撫養費」徵繳總額,共計168.8億元。
吳魁明指出所謂的社會扶養費(超生費)其實就是中共政府用來變相斂財的一個工具,每年全國征收的“社會扶養費”的金額能有幾百億,其中包含著亂罰款,在廣州超聲一個基本要被罰款20萬,收入高的罰的就更多。
大陸百姓生下孩子後所有的費用,包括教育,醫療等全是父母自己掏腰包的,因此「社會撫養費」(超生費)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但由於它是屬於地方政府的財政額外收入的一部分,所以各地方都會想辦法從中撈取好處。
有網友感慨道,國家公務員真是「太閒了」,沒事找事做,整死我們老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