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4月22日訊】2010年太平洋瓦電公司的天然氣管道爆炸,造成38幢房屋燒燬和8人死亡。4月21日,太平洋瓦電公司在舊金山聯邦法院出庭,面對12項刑事罪名,做出不認罪辯護。來看報導。
週一上午, Steve Bauer律師,代表太平洋瓦電公司出庭,做無罪辯護。太平洋瓦電公司因在2010年San Bruno發生天然氣管道爆炸,被聯邦陪審團控告刑事犯罪。
San Bruno城市經理Connie Jackson 表示,美國司法部長修補了原起訴書,並採取了法律中,關於最高替代刑罰的條文。「我們相信這一舉動為會讓PG&E對它的幾十年來的管理不善和疏忽,以及缺乏安全系統的運作負責。」
聯邦陪審團的起訴書指稱,太平洋瓦電多次違反2002年生效的聯邦管道安全法案。該法案規定,負責管道的相關單位,需要對管道運行狀態進行記錄,一旦管道內的壓力超出規定的上限時,要及時進行檢查。
聖布魯諾城市經理Connie Jackson 認為,「我們認為公司某些個人,對做出的決定承擔責任,他們採取的行動或失職,造成聖布魯諾事故的發生。」
起訴書中還指,太平洋瓦電公司,遺失了爆炸管道的大部分記錄,同時沒有按照法例實行檢查,企業的失職,對發生破裂管道爆炸的悲劇負有責任。
而太平洋瓦電在一份聲明中說,它認為沒有任何員工故意違反聯邦法規。
San Bruno市律師顧問Steven Meyers則表示,美國法律也允許法官和檢察官,對行為不當的公司追加罰款。「不管是企業的利潤,還是避免的成本費,在一段時間內可以罰它兩倍數目。法庭和美國司法部長正在討論它。」
若指控成立,每項最高罰款50萬,太平洋瓦電將面臨6百萬或更高罰款。
新唐人記者韓寧、林驍然舊金山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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