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後中國的人吃人事件(二)

【新唐人2014年4月21日訊】(自由亞洲電臺報導)1949年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建立政權之後,曾經發生過兩次駭人聽聞的大規模人吃人的事情。本台記者石山製作了與此相關的五集特別報導。今天請聽第二集。

上一集我們談到,曾任甘肅省臨夏州州委書記,後來曾長期擔任甘肅婦聯副主席的李磊,在她書中透露的臨夏州各公社大飢荒時期發生的人吃人的情況。

甘肅省在1959年到1961年三年大飢荒情況眼中,1957年該省人口約1200萬,三年餓死人數超過一百萬。美國勞改基金會獲得的由寧夏慰問團調查整理並交給中共甘肅省委的一份文件,顯示從1959年10月到60年4月的六個月當中,臨夏和和政縣兩地有七十五人被吃掉,其中十一人是被殺死吃掉。

原安徽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尹曙生,2009年在炎黃春秋雜誌發表《安徽特殊案件的原始記錄》的文章中寫道:

「安徽省在「大躍進」年代,人民群眾吃盡了苦頭,餓死了400多萬人(有案可查,不是推測的),發生人相食(多數是吃屍體)的現象並不奇怪。1961年4月23日,安徽省公安廳向省委寫了一個報告,題目是:《關於發生特殊案件情況的報告》。報告稱:「自1959年以來,共發生(特殊案件——筆者)1289起,其中阜陽專區9個縣發生302起,蚌埠專區15個縣發生721起,蕪湖專區3個縣發生55起,六安專區5個縣發生8起,安慶專區2個縣發生2起,合肥市3個縣發生201起。發生時間,絕大部分在1959年冬和1960年春。宣城縣發生的30起特殊案件,有28起是1959年10月至1960年2月發生的;蚌埠專區的鳳陽縣等10個縣1960年共發生此類案件619起,其中發生在第一季度的512起,發生在第二季度的105起,發生在第三季度的2起,第四季度的個別地方雖有發生,但為數極少。今年第一季度只發現肖縣、碭山、嘉山、定遠、肥西、巢縣、泗縣等8個縣共發生10起。」

今年已經八十五歲的梁志遠,1958年曾任安徽亳縣縣委辦公室主任,文化大革命之後,梁先生對發生在亳縣當年大飢荒年代中的吃人事件做過詳細的調查,有關的情況在《關於「特種案件」的彙報――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一文中有詳細的介紹。據該文介紹,亳縣的吃人事件不僅父母吃掉死去的兒女,兒女也吃死去的父母,甚至出現父親殺掉親生兒子吃掉的事件。同類的事件在大飢荒最嚴重的1960年春天達到頂峰,甚至出現了人肉市場,在城郊有,在集鎮有,也有農民擺攤設點和流動串鄉出售人肉。文章表示人吃人的事情:

「其面積之廣、數量之多,時間之長,實屬世人罕見。從我三年近百萬字農村工作筆記中查證和我自己耳聞目睹的事實來看,絕對沒有一個公社沒有發現吃人的事,有的大隊幾乎沒有空白的村莊。」

《炎黃春秋》雜誌副總編楊繼繩,對三年大飢荒時期中國各地的情況進行了調查,撰寫了《墓碑》一書在香港出版。他表示,在1959年到1961年這三年期間,中國出現了大量人吃人的慘劇,有文字記載的就有數千起。

「安徽、山東、四川這些地方,甘肅、青海都出現過,甚至江蘇這樣的富裕的地方也有,但我書裏面都有。當時有記錄的人吃人的事件有幾千起,安徽就有一千多起。」

四川省是中國三年大飢荒最嚴重的省份。根據楊繼繩綜合各種數據來源的估算,該省在大飢荒期間餓死死亡的人口在一千萬到一千二百萬人之間。在四川,人吃人的情況也相當嚴重。楊繼繩在《墓碑》一書中紀錄:

「大邑縣安仁九管區社員劉元芳,女,三十歲。於1960年4月23日把八歲的親生女兒李水清,和九歲的親生兒子李永安,用牛繩子拉到安仁觀音堂清水和淹死。

灌縣蒲陽公社八管區三隊社員潘素華,女,41歲,1960年3月16日晚,其夫唐前武落水淹死。潘素華當晚把墳墓挖開,將頭、四肢砍下,挖取肚腹及全部上軀回家中煮熟自食外,還假以熊骨出售,以1.5元一斤,共賣了11.75斤,被食堂事務長黃榮太發現,並在家中查出手、殘軀及腸、骨等。

灌縣崇義公社三管區周裕光,女,39歲,曾被選為婦女代表。60年3月16日下午,將同隊杜之田剛死兩天的兩歲小孩挖出,拿回家煮吃。」

根據《墓碑》一書介紹,四川省主政的李井泉執行毛澤東大躍進政策最徹底,發生大飢荒之後仍抵制中共中央整頓生產恢復經濟的政策,因此飢荒比其他省份時間更長,四川餓死人數為中國最多的省份。而四川死人最嚴重的有兩個縣,一個是涪陵地區著名的鬼城豐都縣,另一個是雅安地區的滎經縣。豐都縣大飢荒期間餓死了十萬人,成了名副其實的鬼城。滎經縣縣委書記在一次省委工作會議上說,該縣死了一半人,有些村子死得一個都不剩,連埋屍體的人都要從別的地方調去。

各位聽眾,你剛剛收聽的,是自由亞洲電台的五集特別報道:1949年後中國的人吃人事件。今天是第二集,下次節目請繼續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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